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旅遊糾紛層出不窮。根據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台南辦事處的觀察,南部地區以「行前解約」爭議居多。消費者報名參團,後來因故不去,卻想全額退費。問題是,按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旅客任意解除契約要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建議報名付訂前先問清楚,萬一無法如期出發,是否要付違約金或有其他替代方案因應。
國人出國旅遊多半委由旅行社代辦。旅行社會代墊機票費用、支付必要的行政規費。
品保協會台南辦事處指出,以暑假為例,有時一個機位的訂金就高達一萬元。旅客訂位後無法如期出發,好一點的航空公司還可更改名字,將機位轉給他人。部分航空公司,機票一開不僅不能退,就連更名也不行。如果旅客堅持全額退費,旅行社勢必虧很大。
品保協會表示,行前解約糾紛以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的比例最高。該期間解約,消費者需賠償旅遊費用的百分之三十。多數消費者在調解時抱怨,尚未成行,為何要付那麼多錢。
如果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得賠償團費的百分之五十。出發當日或旅遊活動開始後才解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則需賠償旅遊費用的百分之一百,消費者不能不留意。
至於出團後,團員私下比價發現有價差的問題,品保協會強調,團費以刷卡或現金支付、有無含接送服務、提早下訂適用早鳥價或機位促銷等因素,都會導致價差,即使返國後申訴,也多半難以如願,建議行前多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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