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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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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

基督教在中國的合法健康發展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中國農村出現了地下宗教特別是地下基督教的蔓延之勢。本文研究認為,一方面,中國的家庭教會和邪教組織雖然仍處"地下",但已公開行動,且與"三自"教會有著複雜、曖昧的關係;另一方面,地下基督教在中國農村發展並不是均衡的,南北農村有著很大的差異,北方農村家庭教會盛行,而南方農村則相對較少,很大的原因就在於信仰差異。因此,治理農村地下基督教要有區域視野。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中國農村地下基督教包括家庭教會和邪教組織。家庭教會是在「三自」教會之外、沒有納入中國政府正式管理的基督教組織,它雖然仍處「地下」,但已公開行動,且與「三自」教會有著複雜的、曖昧的關係。基督教邪教組織既有土生土長的,也有境外傳入的,以前者居多。邪教組織是從家庭教會中分化出來的極端組織,它與家庭教會有著密切的聯繫。家庭教會是邪教組織的母體。只要家庭教會存在,邪教組織就會不斷地被它製造和衍生出來,並越來越走向極端,進而帶來嚴重的政治社會後果。

地下基督教在中國農村發展並不是均衡的,南北農村有著很大的差異。治理農村地下基督教要有區域的視野。

   

當前農村地下基督教發展的區域差異

在中國政府認定的五大宗教中,無論從信眾數量,還是從發展速度和趨勢來看,基督教都保持著一枝獨秀的局面。

佛道教信仰的空間雖較改革前有所復興,但總體狀況是逐漸萎縮,虔誠的農村信徒不多。天主教在農村的傳播穩中求進,地下天主教勢力在河北、溫州一帶較為嚴重。民間傳統的信仰形式在細枝末節上似乎有「復興」跡象,但無法在體系上重構,亦呈急劇衰敗之勢。

據不完全統計,基督教信眾要佔農村宗教群體的95%以上,其中又以地下基督教的發展為甚,占農村基督教的70%左右。

基督教「三自」教會信徒發展相對保守和緩慢。

在區域上,北方農村與南方農村的宗教生態差別十分明顯。

北方農村是家庭教會的重災區。

北方農村的傳統信仰形式雖然較多較雜,但無法自成體系和自圓其說,留存的枝節性信仰也已經形式化和去神聖化,難以滿足農村對宗教信仰的龐大需求。

基督教在北方農村已經取得了正統地位,其他宗教和信仰形式作為「異端」和「封建迷信」逐漸被多數人摒棄,越來越得不到民眾的信任和接納。

基督教以各種形態在該地區遍地開花結果,迅速蔓延,其信眾業已佔其總人口的10%到15%,且呈急速增長趨勢,占多數的主要是地下基督教中的家庭教會。

邪教組織在北方已「污名化」

,該地區農民普遍對基督教和邪教組織有著明確的區分,對邪教組織有較清晰的認識。邪教組織很難吸引北方普通民眾,但因其傳教方式獨特,仍可招攬不少信眾,也使得北方農村地區邪教組織密布,信眾神秘而極端。

南方農村以祖先崇拜為中心的信仰體尚保存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自圓其說,給予人們應對各種變化形勢的一套相對圓滿說法。因此該地區傳統信仰體系構成了對地下基督教的抗體,使後者無法順利進入。正因為如此,南方地區的基督教信仰相對較少,除個別縣市外,農村基本上沒有基督教發展的空間,少數信眾集中在城市。

由於基督教傳播不廣,普通民眾對基督教沒有相關概念和知識,既不反對,也不跟隨,所以對基督教和邪教組織沒有明確的區分,更無法辨認。這在一定程度上為邪教組織在當地的傳播提供了可能。調查表明,在湖南、江西、福建、廣東、廣西等地區,都有邪教組織的零星傳教跡象,並與當地農民發生了極為強烈的信仰紛爭。

調查也表明,南方信仰體系亦正在走向瓦解,抵抗地下基督教的抗體正被人們懷疑和拋棄。

   

為什麼地下基督教會在北方農村盛行?

為什麼地下基督教會在北方農村盛行?回答了這個問題,就可以明了當前中國農民需要什麼樣的信仰,及怎樣為農民提供相關的需求。

基督教在北方農村的盛行,首先與該地區的信仰基礎有關係。

在當地農村,農民選擇某種宗教或信仰形式,不是因為認同它們的基本理念和教義,也不是自己的精神問題需要它們去解答,而是為了滿足他們的日常生活所需,彌補他們生活、生產和社會交往中的某些功能缺陷。也就是說,

選擇某種神祗,是為了滿足自己所需和所缺。我們把這種信仰形式稱之為功能性信仰。

北方的功能性信仰具有以下特徵:

其一是神祗是多樣性的,即多神信仰。

在這些神祗中,有些神祗能夠滿足農民的某些特定功能,有些神祗能夠滿足農民的全方位功能;有些神祗的神力、法力厲害,有些神祗的神階較低,神力不那麼厲害,就無法滿足農民的需求。

其二,正是因為神祗是多樣性的,農民對神祗就有了選擇性,以及神祗本身的可替代性。

農民會選擇能夠滿足自己功能的神祗進行祭拜,而放棄不能滿足自己需求的神祗。當某個神祗可以滿足農民的需求時,他們就會信這個神一陣子,如果不能滿足,就放棄這個神一陣子,進而選擇其他的神祗,不會對某個神死心塌地一輩子,也不會對某個神摒棄一輩子。選擇一個,或放棄一個,並不是終身選擇、終身放棄,而是在某些需求和功能上進行選擇和放棄。當農民聽人家說,某個神很厲害,就會轉而信仰這個神。農民都會選擇最厲害、最能在短期內滿足自己需求的神。

其三,功能性信仰沒有主導的神祗。

每個神都是平等的,即便是在佛道信仰中神階比較高的神,對於農民來說,也是不過是諸多神中的一個,是平等的選擇對象。

基督教是西方的宗教,農民把耶穌叫「主」。在農民的觀念里,西方世界總是比中國要發達,那麼他的神也是比中國的神要厲害的。於是,在農民對神的選擇中,他們就會把「主耶穌」當作眾多神祗中的一個來選擇,因為聽說它很厲害,所以在其他神無法滿足自己的時候,就會在他人的引介下,更傾向於選擇基督教。

在北方農村對家庭教會成員的調查就表明,第一代家庭教會成員基本上都是在信仰傳統神祗無效的情況下,聽傳教的人說「主耶穌」更厲害,才像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一樣地進了家庭教會。

調查發現,進入家庭教會的農民一般不會再退出來,而是越來越虔誠地信仰下去,從而帶動家庭的第二代人信仰。真正退出來的不到5%。那麼,問題就來了,

既然農民的信仰基礎是多神的、可選擇的和無主導的,可以退出和進行重新選擇的,為什麼農民信了基督教,就不再退出來選擇其他的神祗?

這裡的原因很多,譬如家庭教會內部聲稱,退出了基督教就會遭什麼報應,會受到神的懲罰。還比如,基督教將其他的神祗都貶低為魔鬼,是不能信的。還有就是,北方農村傳統的信仰形式已經碎片化,不能給農民提供系統的解釋,相比而言基督教具有強大自我解釋能力。這些都使得很多人不敢或不再退出進而選擇其他的神祗。

更為重要的是,

基督教是一種進攻性宗教,或者說是主動傳教的宗教,每個教徒都有傳教的義務和責任。

他們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傳教。其中家庭教會的傳教慾望更加強烈,「三自」教會受組織和制度的限制,傳教的慾望和激勵較家庭教會小。農村其他宗教和信仰形式,都沒有基督教家庭教會這個優勢。這是一方面,它使得家庭教會的傳教者甚多,不計其數,傳教方式多元,無時無地不在傳教。家庭教會傳播較快、較廣也就必然了。

另一方面,因為是主動傳教,傳教的又都是本地農民,在傳教的過程中,就會結合農民自身的「困惑」和「所需」來傳教。這意味著,

家庭教會能夠及時、準確地回應當前農民家庭和個體的需求,能夠切近農民的社會欲求,滿足農民的精神需求,消除農民的心理恐懼。

尤其是在當前農村發生巨變的時期,農村社會關係在淡化,農民相互間的交往變得越來越脆弱,彼此的社會性競爭越來越激烈,有的農民地位上升了,有的農民地位下降了,等等。這就會讓很多農民尤其是底層農民很不適應,很多農民被社會性競爭給甩了出去,成為村莊裡面沒有面子、沒有成就感、沒有社會關係的人。因此,

這些農民會很焦慮、很沒有安全感,覺得生活在村莊社會中沒有意義,沒有價值。這種焦慮和沒有安全感的狀態,在農村表現為諸多的紛爭和反抗

,如婆媳矛盾、夫妻矛盾、鄰里矛盾、家族矛盾等。這些矛盾一般時候都有,但是在近三十多年的農村變革時候,表現得更為頻繁和激烈。這說明

農村社會結構極不穩固,地位下降的農民不甘心處在下層,地位上升的農民要保持自己的位置,他們之間處在一種結構性的緊張當中。

典型的如,婆婆地位處在下降過程中,媳婦地位則在上升,婆婆不滿,要反抗,媳婦要維持自己的地位,婆媳矛盾就不可避免,且很激烈。可能會造成婆婆或媳婦的心理焦慮,及不安全感。

此時,基督教家庭教會進村了,傳教的都是本村本組的人,甚至是鄰居和親朋好友,都知根知底——你一有事我就知道了,你在想什麼我也知道,於是我就帶了一群信徒上你家的門去了。去做什麼呢?去解答農民的困惑,去撫慰農民受傷的心靈,告訴農民世間的一切都是虛幻的,只有神是永恆的。告訴農民現在的生活狀況是神的安排,只要聽神的話,為主做功積德,神就會拯救你。告訴農民,要愛你的敵人勝過愛自己。婆婆不是對年輕媳婦很不滿嗎,總是刁難媳婦嗎,傳教者告訴媳婦不要生氣,婆婆是魔鬼,你應該用主耶穌的愛去感化她,不要去跟她爭,不要跟他吵。或者對婆婆說,媳婦是魔鬼,要愛你的媳婦勝過自己,這樣媳婦才能成為信主的人,等等。

這些都很接近生活,接近農民的心理和社會需求。傳教者這麼一說,農民的心就釋然了,心裡開放了,不再爭奪,不再反抗了。心情好了,精神輕鬆了,自然身體也就沒多少毛病了,也就覺得主耶穌真「神」,真厲害。傳教者解決了農民的心理問題,滿足了農民的精神需求,農民自然願意留在教會裡,而不退出再選擇其他的神祗。

以上表明,

基督教具有很強的社會回應性。這是農村其他任何宗教和信仰形式所不具備的。家庭教會通過傳教者,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回應農村社會的需求,能夠滿足農民家庭和個體的某些功能,能夠解決農民在轉型過程中出現的心理焦慮和對社會平等交往的需求,撫平他們的鎮痛,最終讓農民接受現有社會秩序的安排。

這也表明,

當農村出現上述問題和功能缺陷之後,我們黨和政府沒有及時、完全地提供和滿足,沒有介入到農民家庭和個體的私人和精神領域,給家庭教會留下了諸多的空間,它們就會通過滿足農民的需求的方式,逐步佔領農村,籠絡農民。

為什麼南方農村地下基督教相對較少?

上文已述,南方農村較少地下基督教信仰,亦較少家庭教會。基督教在農村傳播一陣子後,發現傳不下去,農民都不信,就轉而進城,縣市城市有少數家庭教會組織。

南北方農村之所以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原因不在基督教身上,而在南北方的信仰基礎差異上。

雖然南北方都是以功能性信仰為主,都是多神祗,可選擇,但在北方農村信仰中,沒有主導的神祗,所有的神祗都是平等可選擇的。而

南方農村則不同,其傳統信仰以祖先崇拜為主導,其他神祗只不過是祖先崇拜下的功能補充。

在這個體系中,其他神祗可以選擇,但祖先是不可選擇的,農民相信只要自己有所求,自己的列祖列宗會保佑後世子孫,會滿足子孫的需求。祖先崇拜在現實生活中又與傳宗接代聯繫在一起。給祖先傳遞血脈,被認為是當下生活的人的最主要工作,只有傳宗接代了,農民才能對得起祖先,才能安然地面對死亡,才能夠有臉面去見祖先,從而自己也成為後世的祖先。

於是乎,

農民就將有限的生命放在了無限的宗族血脈的傳遞過程中,從中獲得生命的價值和活著的意義。

一個人只有生了兒子,才有奔頭,才有希望,才活得充實,也才能獲得祖先的庇佑。沒有生育子嗣的人,是無法面對祖先的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沒有希望和奔頭的人,是得過且過、混日子的人。

所以說,

祖先崇拜和傳宗接代,是南方農民最主要的宗教。

這個宗教涉及到農民活著的意義,因而較為根深蒂固,很難改變。即便在新中國的歷次政治運動和改革開放後的市場經濟的衝擊中,也沒有動搖根本。在南方農村,我們依然可以看到高大的宗祠和鱗次櫛比的祖墳山,這些都是農民信仰的載體。

南方農村的其他神祗,作為祖先崇拜的功能補充,既在具體功能上滿足農民需求,比如去病、求財、求子、求學、保平安等,不同神祗滿足不同功能,也有些神祗通過增加祖先的神力而間接滿足農民的功能需要。南方農村許多地區都有一種「游神」的習俗,其要旨之一是通過抬菩薩進村、進宗祠,以菩薩的神力增加祖先的神力,使後者更能澤佑後世。

正是因為南方農村信仰中有主導信仰和輔助性信仰,就形成了基本的信仰秩序,這個秩序至今保存較為完整,其內部依然成體系,能夠自圓其說。因此,它能夠給農民提供一套相對完整的應對變化社會和新現象的「說法」。

地下基督教進村傳教,南方農民之所以甚為厭惡,是因為它排斥祖先,將祖先斥之為「魔鬼」,這是為農民所不能容忍的。即便傳教者宣稱主耶穌的神力更強,更能滿足農民的需求,農民也不會為了丁點小利而放棄祖先信仰。更何況,祖先崇拜本身就能夠給農民提供一整套的解釋體系。所以即便基督教進來了,也無法從體系上對祖先崇拜給予解構,這樣農民就不會對祖先崇拜產生懷疑,不會動搖自己的信仰。信仰祖先的農民在基督教面前沒有半點的不自信。

相反,北方農村信仰的支離破碎,不成體系,基督教一進來,它就無法為自己提供有力的辯護和論證,所以農民在基督教面前,就會對傳統信仰產生狐疑,對它失去信任和信心,最終就放棄了傳統信仰,投入到基督教的懷抱。

歸結起來,南方農村以祖先崇拜為主導的信仰體系相對完整,是南方農村抵抗基督教入侵的「抗體」,是南方農村基督教難以傳入的根本原因。

   

為什麼農村邪教組織會越來越極端?

中國農村的基督教邪教組織,是從家庭教會中分化並發展起來的。

農村家庭教會一方面是處在「地下」的非法狀態,另一方面是其內部沒有形成整合,條塊分割厲害,派系林立,鬥爭劇烈。

因此在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家庭教會都沒有自己統一的牧師、培訓機構,第一代傳道員大多知識水平有限,是地道的農民,對基督教的教義理解有很大偏差。於是在家庭教會內部就出現了大量的因理解教義不同而導致的「異端」。

當第一代「異端」的教主退出舞台之後,第二代上台,為了爭奪教徒,發展壯大自己,打擊其他教會組織,所採取的組織方式、傳播方式、教義解釋和功能承諾等方面,都無所不用其極,逐漸發展得更加邪門,最終倒向了邪教。一些著名的邪教組織,如三贖基督、正道教,東方閃電等,都是由家庭教會發展而來的。

隨著北方農村家庭教會的發展壯大,其內部對基督教邪教組織的排斥力度加大,對家庭教會成員的宣傳力度加大。這樣,在家庭教會內部對邪教異端及其組織的認識程度加深。同時,

在北方農村家庭教會普遍化後,它對村莊社會生活和普通農民的影響力加大,廣大普通農民也逐漸能夠辨認出何者為基督教,何者為邪教組織。這個認識的出現,使得家庭教會成員和普通農民越來越對邪教組織避而遠之,這壓縮了邪教組織在北方的傳播和生存空間,邪教組織的傳教就越來越難。但同時,家庭教會內部分化依然很大,各派、各片的權力鬥爭依然劇烈,其「異端」組織就會不斷被製造出來。

一方面,邪教組織的生存空間在壓縮,另一方面,邪教組織又在不斷地增多,這就構成了一對矛盾。邪教組織必然要突破重圍,爭取自己的生存空間。怎麼辦?沒其他辦法,只有走向更極端,才能爭取信徒。所以,邪教組織在基督教的教義解釋上,在傳教方式上,在組織形式上,在對農民的承諾上,越來越極端,越來越離譜。譬如,在傳教方式上,很多邪教組織都以親戚連親戚,朋友連朋友的方式發展教徒,並且帶有極大的強迫性,乃至限制人身自由。我們調查到,在信邪教的家庭,其家人和夫家人、娘家人一般都信邪教。邪教組織沒有退出機制,只要進了這個組織,要想退出來,就要付出高昂甚至生命的代價。某些邪教組織,已經超越邪教的範圍,帶有明顯的黑社會性質。在教義上,有的邪教組織甚至宣稱所有不信該教的人都是「魔鬼」,或「魔鬼的代言人」,都是必須被清除的;有的邪教組織承諾農民,只要信教,就會得到巨額的財富和女人,等等。邪教組織宣揚世界末日,散布恐怖,恐嚇和威脅農民入教,宣稱只有信教才能得救。

邪教組織只有走向「更極端」,才能夠吸引或拽拉農民入教。

「走向極端」是邪教拓展生存空間的唯一方式。2014年5月28日山東招遠血案,已經表明邪教組織依然公開化,更表明其「極端」已經走向了極致,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這是北方農村邪教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北方農村家庭教會快速蔓延的必然結果。只要家庭教會繼續蔓延,就會不斷製造異端,也會不斷壓縮異端的生存空間,邪教組織就會不斷走向更加極端的方向,必然會給社會帶來嚴重的政治社會後果。

   

治理地下基督教要有區域差異的視野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很清楚地發現,地下基督教在我國農村的發展是不均衡的,主要表現在南北方的差異上。稍微歸納一下上述主要觀點:

其一,北方農村的功能性信仰沒有主導的神祗,傳統信仰已支離破碎,不成體系,無法自圓其說。農民一開始像選擇其他傳統神祗一樣選擇基督教,進而基督教作為主動、進攻性宗教,一定程度上及時準確地回應了農民的社會和精神需求,所以北方農民進了基督教之後就很少能出來。

其二,南方農村的功能性信仰有主導的神祗,即祖先,以祖先崇拜為主導的信仰體系還保存完整,尚且能夠自圓其說,能夠給予人們一套「說法」以面對變化社會,它是抵禦地下基督教入侵的重要「抗體」。

其三,北方農村家庭教會發展迅速,由此製造了不少邪教組織,也使得後者越走越極端。南方農民無法區分基督教與邪教,為邪教組織在南方農村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條件。邪教組織在南北方的差距,表現為北方農村的邪教組織傳教更加積極,更為極端。

清楚了南北農村的信仰的特性和差別後,就可以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對地下基督教的傳播進行治理。

在南方農村,除少數縣市外,一般沒有基督教教堂,甚至連縣城都沒有。但是,基層宗教管理部門希望通過修建教堂,以便於基督教管理。這是很錯誤的想法。南方農村較少基督教信仰,對基督教既不主動排斥,也不信仰它,但是只要政府修建了教堂,就意味著政府對基督教的鼓勵,在農民心目中會造成錯覺,認為信仰基督教是政府鼓勵的、提倡的,反而會產生示範效應。要鼓勵農民修建宗祠,引導農民把宗祠變成老年人活動場所,復興傳統的村落禮儀、禮節,對燒香拜佛不應禁止,不強行實行火葬政策。在北方農村,對非法宗教場所應依法取締,逐漸將家庭教會納入「三自」教會進行規範管理,接收其教產和神職人員;要鼓勵農民的傳統信仰,恢復人們對傳統信仰的自信心和主體性。

在南北農村都要堅決打擊邪教組織,對待邪教不僅僅從治安、刑事上去考究,要制定新的制裁措施。當前,只要邪教組織沒有觸犯治安條例和刑法,基層公安機關對它們就束手無策,最多關幾天就放出來了。這樣無法根治邪教。對待邪教,要有新的法律措施。

感謝作者獨家授權,本文原載《

中國鄉村發現》2014年04期

,原標題

為「

地下基督教為何在農村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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