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二读修正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明天就要三读,通过之后,未来民众如果没经过

当事人同意,在脸书贴别人的照片,或是透过第三人要他人电话、MSN,甚至是现在最「ㄏㄤ」

的「人肉搜索」,都会触法,得关2年或是易科罚金20万元;国民党团认为这些条文是保护人权、

个人隐私,打算维持原案三读,但部分朝野立委仍有疑虑,民进党团也不排除搁置议案。

不良少女踢坏公物。可恶护士戏弄病人。甚至是博士生残忍虐猫,全靠网友热心人肉搜寻,

才能揪出当事人,但是个人资料保护法三读通过后,这种搜集个人资料的行为,通通不能!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97.06.06):「你的阁员现在有一个卡号,A********,现在仍然有效。」民代公布

官员美国国籍、大陆学历,都不可以,现行电脑处理个资保护法,规范对象只限于征信、金融业、

医院学校、公家机关和媒体,现在二读条文,范围扩大到所有自然人;未来脸书贴朋友照片、

透过第三人问电话、MSN只要没经过本人同意,都触法,最高关2年,或易科罚金20万,

还要吃上民事官司。

民进党团执行长李俊毅:「是不是有机会,把它(法案)暂时搁置,包括像三读之后的复议,

再重新处理。」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我们党团这边,是支持这一个修法。」

行政院长吴敦义:「有人建议说,是不是能够请立法院再重新思考,难度很高。」

木已成舟,接下来立院三读、总统公布,新法就要上路,国民党团打算维持原案,

行政院态度保留,尽管部分朝野立委还是有疑虑,也只能尽力协调,看怎样亡羊补牢。

 

转自 Yahoo新闻 TVBS 更新日期:2010/04/22 13:44 郭岱轩

 

 

                   ***不知- -影星歌星照,算不算?..自家小孩,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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