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顺从沉默地过活才叫公民,那我宁可去过一段暴民的人生。」

以为经过长达二十四天的太阳花学运,好像大部分的台湾人终于醒了。稍微看破了政府的手脚,终于学会什么叫自主思考,不要吃媒体喂给自己的屎,但我发现,今天的自己终于还是错认了被外来政权统治了百年的台湾人。
「公民不服从」这句话终究沦为口号和理想:Civil disobedience,发现某一条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时,主动拒绝遵守政府或强权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诉诸于暴力,这是非暴力抗议的一项主要策略。梭罗如果还活著,看到讲这句话的台湾人,大概会被笑到哭。

中正一分局分局长方仰宁违宪在先,你要说区区一个分局长能怎样?抗议他干嘛?要他下台干嘛?
对啊,奇怪耶,区区一个分局长为什么有资格取消百姓申请路权的基本权利?区区一个分局长可以把一个团体设为黑名单,永远不能再度申请路权?




你们说他们干嘛包围警局?干嘛破坏太阳花学运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和平气氛?

中正一分局违宪在先,不包围警局,难道他们要没头没脑跑去包围大法官吗?
请问说「和平理性」的人到底参加过一场社会运动没有?

以为上街游行、拿拿标语就是全部社会运动的本质吗?

学运能维持这样的高水准、这样的井然有序才叫不可思议,我们才会被外国媒体称赞,怎么,优点倒认为理所当然?以后每一场社运都要有礼捡垃圾才叫学运?

只看媒体转播就说人家暴民,这样你们跟一开始冲进立法院指责林飞帆和陈为廷的那些人有何不同?


要就事论事?
没问题,来就事论事。

中正一分局违宪在先:
公投护台湾联盟多次违法集会,本分局迳予废止该联盟于立法院周边集会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补充一下集会游行法需事前报备已属违宪
集会游行法相关规定违宪?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5


那请问各位,警方说依法行政,请问依什么法办这些路过民众?
张安乐率众两千到立法院路过时,中正一分局做了什么?今天他们又对路过民众做了什么?

八六出口恐吓、部分民众喷漆,实担公然恐吓罪以及毁损公物罪等,那请问中正一分局公然违宪,你们这些人要求了他们什么?

支持方仰宁?
拜托,不要笑掉我的大牙,真正可怜的才不是方仰宁,是中正一分局那些出来坦的、没资格发声的超基层员警。


方局长抹杀集会游行自由,竟然还一堆人声援方仰宁,一人一信求他不要走?
不,他会走的,因为他就是下一个王卓钧。郝龙斌不可能辞他。

起风了?
风早就起了,吹很久了。




和平理性?
请问郑南榕自焚和平理性吗?
318冲立法院和平理性吗?
关厂工人卧轨和平理性吗?

那请问各位,当一个行政体系明显遵照政党运作,在体制内无法发声,公权力又公然违宪时,你要普通百姓怎么做?



最后,陈为廷的这段话,剪接后送给每一个台湾人:

「对政府暴力独裁的行为宽容,对权益被剥削的人民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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