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守兒童到底有多少? 民政部日前給出了精準摸排後的結果:目前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為902萬人,超過90%分布在中西部省份。這和之前一直被公眾接受的「留守兒童六千萬」相距太遠,因此難免引起了「紙上政績」的質疑。

  廣為流傳的「6100萬留守兒童」的數字,來自於幾年前全國婦聯的調研報告。此外亦有高校專家估算,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數量總和已達一個億。這兩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前者意味著中國留守兒童規模和英國人口總和相當,後者則意味著每三個中國未成年人中就有一個留守兒童。因此若僅進行數字比對,民政部門此次的統計數據肯定會產生留守兒童「銳減五千萬」「斷崖式下跌」的觀感。

  實際上,「銳減五千萬」是統計口徑不同帶來的錯覺。此前,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通行定義是「父母一方外出務工、不滿十八周歲」。此次民政部則依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的標準,將統計年齡設定為「未滿十六周歲」,將統計條件設定為「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這有與法律法規「校準」的考量,也有讓幫扶更「對靶」的現實考慮。

  不過,公眾的擔心仍然應該引起民政部門重視。恰恰因為統計口徑縮小,人們才擔心,更廣義的留守兒童群體的問題,不會迎來「解決」,而會被「取消」。近些年來,留守兒童被虐待、侵犯、遺棄的新聞層出不窮,溺水、車禍、自殺的消息也間或傳來。遙遠的父母、薄涼的人情、貧困的生活、內心的恐懼、隨時可能出現的欺凌和不測——留守兒童的艱難生態,不斷表達著綜合施治解決留守問題的緊迫性,不斷表達著「不能落下每一個孩子」的必要性。902萬的統計數字更精準,但不應因此減少解決問題的壓力感,更不能以此為依據將廣義的留守兒童和城市流動兒童拋出政策考慮範圍。

  此外,也恰恰因為統計口徑發生變化,人們沒有從數據中看見近些年來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解決的進度,沒有看到新型城鎮化建設、扶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就地入學、返鄉創業等政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解決了留守兒童的問題。如果說民政部門近一年的辛苦摸底是要為改革政策出台提供數據參照、為社會治理效果提供評估依據,那麼更應該細分對比指標,用數字呈現到底有多少留守兒童是在改革進程當中自然「消失」的,不同年份和省份的數據又是多少。這種動態的、有目標方向的數據統計,更能呈現出留守兒童幫扶中的真問題,也才能打消公眾「紙上談兵」的質疑。

  留守兒童需要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取消問題;統計數據的目的,是為決策找支撐,而不是為「減負」找理由。負責綜合施治的部門如果和社會大眾在這個價值方向上是一致的,完全可以在後續治理和幫扶過程中釋放出這個統計數據的意義,以工作實績來緩解大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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