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叢飛」事迹想到的,還有近年基層扶貧工作。

很多人是很無恥且有害於社會的,做公共事業或者獎學金,獎勵金會不會更好。


題主提到了叢飛和基層扶貧,這兩者性質不同,我分開討論。

先說叢飛這種慈善。

做好事的人不求回報,被助者感恩圖報,是優良傳統。也是社會道德的共識。

如果反過來呢?做好事的人希望他人感恩圖報,被助者希望他人不求回報。是不是就變得讓人不舒服了。尤其當我們處在二者之一的位置上時,這就是一道很有趣的人性考驗題了。

在叢飛的故事裡,真實的展現了這道題的答案。

在真實的世界裡,不要去考驗人性,也要儘可能的避免考驗人性的設計。

而且,捐助者和被助者本身在道德上也不應該被互相綁架。普通人在發生捐贈關係後,就要求雙方道德水平高於水准,是不公平的。

所以,需要第三方的介入,把道德的互相捆綁解除。慈善組織就是這種產物,捐助者和被助者,直接面對的是一個機構,道德關係剝離,他們和機構之間的關係只是單純的法律關係,可以實實在在追責的法律關係。

捐助者將遴選捐助對象的權力交給相對專業的機構,會大大降低選到"惡劣"的人的幾率。

同時,也大大降低了做好事的成本。

當然,將這種權力交給第三方,存在被濫用的可能,比如百色地區,以助學款為要挾,性侵學生的事件。

這也是為什麼公益慈善組織要接受更嚴格的社會監督,也是為什麼捐款盡量捐給正規且能夠做到財務透明的機構的原因。

回到叢飛的故事,我個人非常敬佩他,但還是要說,他選擇的方式,缺少專業性,在已有基金會下設立一個助學金或者自己獨立設立,以項目管理的方式運作,並約定助學金周期,能夠一定程度上遴選合適的人,也能夠幫助自己在適當的時候停止。尤其是在受助者表現出依懶性的時候,及時止損,保護自己。

越是打算長期化的做慈善,越需要專業化。

--------------------------------------------

再說基層扶貧。

慈善很多時候是救急,用於解決一時困難的。

需要根本上,或者更長周期的解決困難的時候,就需要進入的公益領域了,狹義的公益組織和政府機構就是專門解決這類問題的。

扶貧就是這樣的問題。

一個人很窮,快餓死了,慈善可以保證他不被餓死。但他飢餓的原因是貧窮,那麼貧窮的原因是什麼?

這就需要仔細討論了,是因為沒有文化;沒有生活技能;沒有主觀意願;有惡習等等。

要搞清楚是什麼原因,就需要去了解這個人的真實情況。判斷他不是撒謊,或者是對自己錯誤評價。然後針對不同的原因,提出解決方案。

同理,一個村,一個鎮,一個縣的扶貧都是建立在真實了解上的。這需要專業的調查技術以及時間。

現實是,由於官僚系統的普遍問題,導致基層調研的人員普遍沒有接受過專業的社會調研技術訓練,也沒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詳實的調研,更不要提回訪和多角度核驗。時間短,任務重以及畸形的KPI考核,很難說做到對貧困原因的細化分析,只能粗暴的指標化。越是哭聲大的,好處越多,劣幣驅逐良幣。

越是簡單粗暴化的扶貧,越是容易如此,公益組織也一樣。

我個人接觸到的基礎扶貧,也出現了好幾例基層扶貧人員被扶貧對象近乎勒索的情況。

回到題主的問題,怎麼理解?

公益,慈善不僅僅是做好事而已,需要專業的做。

有人不喜歡把錢給公益慈善組織等"二道販子"。我的個人建議是,要麼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要麼擁有足夠的專業化管理能力。不要考驗人性,哪怕是自己的。

以上,手機碼字,如有錯漏請見諒。


我在2015年去參加了一個公益活動,我是被公益對象,這個活動是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上海市長寧區業餘大學(社區大學),上海長寧區特殊職業技術學校(一個專門幫助輕度智力障礙殘疾人學習培訓廚師職業技術的學校)一起搞了一個讓智障孩子圓大學夢公益活動

我已最低分數線123分考上了業餘大學

當時有一群學霸,是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的,它們過來輔導我們同學4個妹紙1個漢子,妹紙長得非常漂亮,我怦然心動.........不說了偏題了.........

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個人感覺吧,公益這種事,是做給你自己看的,不是做給別人看的(比如陳游標大叔,此貨還去所謂的聯合國總部花錢買了一張聯合國認證的世界首善證書,結果發現是假冒的,被老外給騙了......)

我是作者,我是魔都上海人,我信仰社會民主主義,支持SDF敘利亞民主力量聯軍,我有3級輕度智力障礙殘疾人證(號碼是我的身份證+53),現在在麥當勞工作,我畢業的特殊學校(一個專門給智障青年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學校主要是考廚師證)

這是我畢業的母校

這個現在繼續在幫助我的機構


任何行業都有好人壞人,更何況作為與政府、商業有所區別的第三部門,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領域,遠超行業級別。另外,合理這個詞,關鍵是你用哪套理來去評價和衡量。


公益從字面解釋就是一群人的公共利益,小及家庭,大至一個國家。公益這個詞起源於各種社會運動,例如女學,例如西醫(醫療改革)等。

公益經過了這麼多個時代的發展,逐漸被賦予的更多的內容,更廣泛的意義,人民也將其用途擴大。

現在公益,只要是免費都能叫做公益。比例我們以前用「免費課程」現在用「公益課程」,特別在銷售界,培訓界,直銷行業,甚至惡名昭彰的傳銷。亦正因為如此很多不法分子曲解公益,錯誤運用公益。

當然亦有很多真正活躍在解決社會各方面問題、人類問題、環境問題的公益一線工作人員。有很多把公益當做是退休後的人生價值體現,很多人把公益當成是易於接觸高端人士的橋樑,還有很多人把公益當成是出名的名利場。

接觸的很多人正確對待公益,也有很多人產生誤區。例如有的學生志願團隊的學生領袖,活躍是為了爭取出位,甚至像題主說的,獎學金等等,對公益活動本身的意義只有片區。


哲學上有句特別基礎的說法,存在即合理!然而,我看過另外一個角度上說,就不應該存在公益,愛心之類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就是在打破基本的平衡


什麼是合理?人情還是法律?說白了人情法律都是人類自己編撰出來的。有的人就覺得符合自己的價值觀,有的人覺得不符合。這種事情不能問合不合理因為本身就沒有事情完全合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