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還押12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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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元朗靜坐活動終演變成激烈衝突,示威者在元朗大馬路疑對數名持不同政見挑釁者「私了」,將對方打至頭破血流,警方經調查後,落案起訴30歲送貨員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並控告25歲裝修工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20日獲准,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指案件有可能轉介至更高級別的法院。裁判官以指控嚴重、證據強及有潛逃風險為由拒絕兩名被告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監房。

控方稱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檢視錄影片段、緝捕在逃人士及科學鑑定兩名被告張裕泰及陳澧圖的電話。控方反對兩名擔保外出,稱案發情節嚴重,有片段拍到張疑先指罵事主,繼而於事主欲乘搭的士離開時與群眾以疑似棍狀物及拳腳襲擊,致其瘀傷及流血,張更將事主電話擲在地上。控方稱張亦身負另一銅鑼灣襲擊案,缺席到警署報到,故相當可能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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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辯方透露張患自閉症,該銅鑼灣襲擊事件與公眾活動無關,於工作期間與人發生口角,有人疑罵「你係咪有病呀!」,張對此類字眼敏感,最終犯案。辯方解釋張缺席往警署報到是源於誤解及害怕,如此案獲保釋,保證會依期報到。辯方續稱本案非同類案件嚴重,事主傷勢輕微,加上案件押後時間長達3個月,將剝奪張的自由。

至於陳方面,控方稱有片段清楚拍到其樣貌、衣著及其背包,陳與大批人士疑似用棍狀物及拳腳襲擊事主,致其頭部受創,須縫近17針。辯方剛透露陳中五畢業,與18歲胞弟同住,剛獲主題樂園聘用,反駁受害者傷勢未必與陳有關。

近30名人士到場聲援,等候開庭期間,有一中年男子手機突發出聲響,遂遭庭警提醒,且警告會沒收其電話,男子承認自己不小心,惟稱「我唔鐘意警察,你唔好同我講嘢」、「你連垃圾都不如」,兩名老婦更嘲諷「我尊重啲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嘅警察,但有啲警察個良心比狗叼走咗!」

張裕泰(30歲)被控於本月22日在元朗康景街3至19號利景樓地下外襲擊李德忠,對其造成身體傷害。張另被控於同日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輕鐵康樂路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李德忠的一部「小米」牌手提電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陳澧圖(25歲)被控於本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近元朗段輕鐵康樂路站與一班不知名人士意圖使張灌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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