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丁發財”這句恭賀吉祥的話是衆所周知的,一個家庭倘若添丁了,那必定要好好慶祝一番,讓鄰裏、祖先和神明都知曉此件好事。

元宵掛燈風俗始於明朝,曾在兩廣地區非常流行。而在黃埔,一直較好地延續了這種風俗。在過去一年中添了男丁的家庭,將會在來年的正月初十(也被稱爲“丁日”)掛起花燈,一般選在祠堂內進行。掛燈前,要準備好大紅鞭炮,然後在神案上擺貢品,諸如大發糕、糯米糰、桔子、慈姑、鯪魚等,點燃金銀元寶呼喚神靈出來享用,最後爲新生的男丁掛燈。

掛了燈之後,家中長輩會每天早晚6點前來給燈添油,保證燈能常明。在廣州話中,“燈”與“丁”的發音相似,“添燈”也寓意着“添丁”。

在古代,“添燈”對一個家庭來說意義重大,跟宗族人口增加相關聯。正月裏,負責寫族譜的長輩在見到花燈後,就會把花燈上男丁的名字寫到族譜中。這也意味着,村裏分紅和算“福分”時要算上“新丁”一份。

1949年以前,各宗族的財產是屬於同姓祠堂所共有,誰家男丁多,誰家清明和除夕時節分得的財產就多。比如清明和過年可以多分一份“太公豬肉”,上學和科舉考試也有錢領。

例如,黃埔有村中族譜記載,六十歲可以領豬肉十斤,七十歲可以領十五斤,八十歲只要拿得動可以隨便拿,但必須一口氣從祠堂的第三進快步跨出第一進的門檻纔算數,中途不能落地。不過太公豬肉也“食之不易”,男丁拿一份豬肉,就要爲宗族盡一份職責。

舊時,男子滿15歲就算成年,成年以後,種地幹活、保護村落自然不在話下。此外,每逢村裏大旱要去抗旱,每逢決堤還要去防洪。

而近代,隨着戶籍制度的發展,寫族譜不再根據正月裏掛上的花燈而添加,添燈就慢慢變成一種儀式。所以正月出來掛燈的家庭也比以前少很多,假如家裏有年長的長輩,就會比較重視這個儀式。

按村規族約,添丁家庭還會在祠堂舉行喫燈酒的儀式,備辦五牲錁品祭祖,並邀請四方鄰舍喝酒祝賀。必備菜式有兩種:一種是芽菜煮豆腐。何來此菜?原來,芽菜有豆丁之意,代表小孩。豆腐因形似舊時官印,取意“福祿壽”中“祿”之意,這道菜便有了象徵小孩今後能功成名就之意。

另一道菜是蘿蔔酸煮燒肉,廣州話寓意爲小孩的“紅皮赤壯”,身體健康。

相比以前,掛燈的儀式發生了較大改變。據村中老人介紹,以前都是正月初十零晨五點,人們便搶着掛頭盞燈,以求多福,而現在掛燈的時間越來越早,有些人甚至在剛踏進初十的凌晨零時,就搶着掛燈搶頭彩。

這些年,花燈的數量漸漸減少。有些村民對這個儀式一知半解或者不怎麼重視,原來花燈的紅紙上須寫上“奉嚴慈命xxx之子”和“新燈之喜”等字樣,現在有些簡化成“賀xxx花男”。原來需要添燈油的燈,甚至被人們用手電筒和電燈泡取代了。

黃埔掛燈活動與其他春節民俗活動一樣,都是祈祥納福以及歸嗣認宗,體現着人性與神性天人合一的深刻哲理,在此基礎上表達着民間的心理訴求。黃埔掛燈年俗給嶺南地區民俗學和人類學的研究提供了豐富翔實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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