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來港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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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後日再開會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要求。醫委會委員、香港哮喘會主席陳永佳今日透露,在本月1日舉行的病人組會議中,當日雖無投票,但會上28位代表中,20人傾向支持「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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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公共醫療機構工作至少3年,無強制要求臨牀經驗,考獲執業試後便可免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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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即海外專科醫生在醫管局、衛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工作3年,通過執業試即可免實習,取得正式執照。這方案無強制要求臨牀經驗,被視為最寬鬆,也被認為是「政府方案」。

醫委會委員、香港哮喘會主席陳永佳。

對於另一名代表病人的委員林志釉日前趕及提出「方案六」,要求海外專科醫生在相關機構工作3年,通過執業試後工作18個月,其中至少3個月從事指定工作,當中涵蓋一種或多種臨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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