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婚去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資料?
鄙人婚姻登記處工作,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你的問題提的不夠完整,再婚分兩種情況:
1.離婚後再婚
2.喪偶後再婚
下面分別說明:
1.離婚後再婚,這種情況也分兩類。如果離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那麼再婚時請攜帶下列證件: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
C.離婚證原件
如果離婚是在人民法院訴訟離婚的,請攜帶下列證件及證明材料: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
C.民事調解書原件(即法院調解離婚),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即法院開庭審理後判決離婚),如果是一審的民事判決書還應同時出具判決書生效證明或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如果是二審的無需生效證明)。
2.喪偶後再婚,這種情況相對簡單,請攜帶下列證明材料: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戶口簿上你本人的婚姻狀況一欄應為:「喪偶」。如戶口簿尚未更改為喪偶的,應先更改為喪偶再辦理結婚登記。部分地方也可同時出具去世一方的死亡證明,及與死者生前系夫妻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原始結婚證),出具這兩份證明材料的可不更改戶口簿的婚姻狀況而直接登記。
以上就是再婚登記是所需要的證明材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這要看什麼情況的再婚,情況不一樣,需要的資料不一樣。比如,判決離婚的、協議離婚的、對方死亡或失蹤的等。你沒講清楚,所以不好回答。
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離婚又喪偶的拿什麼
如果再婚,拿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即可。辦完後,離婚證收回,頒發新的結婚證。
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
去民政局諮詢,在這裡提問,好像走錯地兒了
你本身再婚就是非法,離婚得有離婚證,法院條解書,你去離婚需要手續,就是找律師寫訴訟,提交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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