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兩日出動截查市民使用無牌電動單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新界北各分區人員過去兩日在各區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並發現共4名男子及2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

警方檢獲的證物。

經初步調查後,該些被捕男女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沒有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及在行人路上駕駛被捕。

警方檢獲的證物。

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適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或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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