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應該是失業日記的倒數第二天了。因為7月1號要去債權皮條單位先上班了。上海最近應該是進入梅雨季節了吧。悶熱呀。

早上和個知乎朋友聊了聊勞動仲裁的事兒,希望以後能發展到廣州區域吧。目前3個人都兼職的情況下,發展並不如夠迅速,簽的都是以往的單,雖然有3個意向客戶了,但是人家還沒被裁,也只好等著了。線上獲客,目前由於基數少,不如勞動局那天6個諮詢客戶來的直接些。

和女票的關係嗯依然各自安好,很冷漠。中午糾結了半天,還是開了口,問她下午有木有事情,要不一起去看個電影。結果女票說要去游泳,額,要不明天吧?(難道是關係緩和的契機?)我接著說那我買明天下午的票?女票說她有2張兌換券,不過在張江。。。看來明天下午要去當初認識的地兒溜達一圈了(莫非在開始的地方結束?值得懷疑)不過現在也煩不了那麼多啦。想著怎麼把債權皮條拉拉好。當然如果下週股權皮條工作搞定,那麼最起碼薪資提升了一個層次就是了。

下午還和朋友要了要一家上海企業的材料,做債權皮條用的。汽車行業。我自己用天眼查一查,法律訴訟16起。。。全是合同糾紛,告的別人,莫非是應收賬款收不回來了?今年汽車行業受影響非常大,消費慾望下降了,所以上海GDP第一季度變倒數了。新的一輪增長點還沒看到,也不知道明年汽車行業會不會更慘些。

等到7月1號,要去催一下,常州平臺那邊,中央巡視組走了,項目應該可以皮條拉起來了。這個纔是掙錢大頭,就是難成。看運氣,佛系成交,佛系掙錢了。

——————————————————————————————————————關於勞動仲裁案例,今天就放一個去年11月份做的案例吧。

首先,勞動仲裁官司需要了解一個前提,就是誰主張誰舉證。(這點是把雙刃劍,但是對勞動者佔優)

這個案例其實並不複雜,只是對方確實也是正常噁心難度的操作。

在我最先接觸到當事人時,是我一個同行朋友介紹的,當時當事人還沒被要求離職,但是去年的皮條行業的行情大家都清楚。裁員很正常,但是想不花錢裁員,那可不是勞動法規定的。所以噁心的公司會找辦法,想不賠錢。

常規操作3點,這家公司都用上了

1.先是領導找談話,希望你自己滾蛋

2.對你的業務能力質疑

3.軟的不行來硬的,承諾要裁掉你(口頭)

第一點來看,是最最最常規的操作,自己離職肯定是不會賠償的,所以如果被公司坑了,辭職類相關文件一個都不要簽字,不要簽字,不要簽字。以防止入坑。

第二點,業務能力質疑,這個不是你老闆說的算的,他要舉證,至於這個舉證有多困難,我估計他也不懂。

第三點。口頭辭退一定要留心留心留心,一定要拿到書面的辭退通知書,才能不去上班,要不然你就老老實實上班(噁心公司)划水一天給一天錢,公司會受不了的。

公司以當事人沒完成業績考覈為由,將其辭退。但是公司舉證起來很難,所以裁判員認定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約定績效考覈要求。(公司之後提供的一份考覈辦法可能是之後造假的文件)勞動仲裁官司中,道德,良知真的不是大家考慮的問題,考慮的只有利益,而證據造假也沒啥特別大的損失,所以搞點假證據也是存在的,一個公司噁心起來的程度,我是見過更誇張的,所謂的辭退理由各種各樣張嘴就來。幸好法律只認證據。

總有人說勞動法偏袒勞動者,可是在我看來那只是最低保障,勞動者打這場官司贏的情況下最終只能得到自己應得的,而公司打官司打贏了可以不賠錢,打輸了也就是按照法律賠,所以這是勞動法的弊端。公司不怕你打官司,耗著你。耗到你沒有精力去處理這些,最終達到省錢的目的。

如果有天勞動法修改了,對待這種惡意辭退的公司進行懲罰性罰款,我相信中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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