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迫于舆论压力,王士岭承认2011年自行奖励(实为私分)39人原始股权600万股一事。(600万原始股,折兰田当前市场估值约2.3亿,等于水田300多户村民每户损失约80万。) 他辩解的「居民持股会」盖章之事完全是谎言。事实上,没有水田居民持股会的决议和盖章,王士岭擅自私分股权,是严重的财产侵占和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部分:王士岭的「家天下」王士岭以三名非登记董事选举自己为董事长,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违规操控公司。

违规以非登记董事选举董事长

兰田集团纪委书记、总经理王清东(王士岭之子)工作汇报

集团纪委书记总经理王清东(王士岭之子)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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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8年10月18日王清东在大会上公布的数字,从中可以看出,近55%的收益是瑞兴公司的,而王士岭父子占有瑞兴股份23.36%,远高于全体居民股东21.42%的占比,相当于王士岭父子收益超过全体居民股东受益,详见权属图。

瑞兴公司股权图

处在黄金位置的兰田市场、物流基地,以收租金为主,收益稳定,在土地价格暴涨的今天,兰田股份意味著超额的权益,是重要的资产。 水田居民42%股权是水田千余村民在原来土地上,经过创始股东不懈努力,创建兰田集团量化取得的,是居民股东赖以生存传承的重要资产,现今被王士岭父子掏空瓜分据为己有,也等于劫取了属于水田子孙后辈的财富。 第二部分王士岭父子劫获股份途径1、自我奖励股份600万原始股、占总股本的7.5%。王士岭针对奖励原始股600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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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岭说:分了39人,经过我们成立小组,小组按照条件,什么样的条件具备都有条件,然后董事会通过,再经过股东大会审核,大股东、持股会都是盖了章的。

王士岭父子擅自奖励的原始股权文件

这是,王士岭在2011年6月26日,将留存公积金股份奖励(实为私分)给39人事情,水田「两委」和原居民持股会7名理事,对此概不知情,更没有在决议上签字,保管持股会公章的人员也从没有盖过章。 从 「集团奖励股份明细表『原件』」由「董事会」成员签字的文件中,根本没看到「居民持股会」的盖章。相反,表中「被奖励」的若干在职官员亲属的名字倒是格外「抢眼」 尤其是兰田人都不认识的孟凡锁赫然出现在被奖励股份的名单中......究竟还有多少吃空饷的关系人,王士岭是否能讲清?!2、凭些微非对价私分购买股份(20.521%-7.5%=13.021%)

王士岭父子所占股份

3、私设公司、「空手套白狼」取得49%股份

瑞兴公司的股权结构表明:王士岭父子占股23.36%,远高于水田全体居民股东在瑞兴公司的总持股21.42%。

2018年10月18日王清东在大会上上公布的数字,从中可以看出,近55%的收益是瑞兴公司「创造」的,该公司1/4的权益则属于王士岭父子。

王士岭父子占股远高于水田全体居民股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瑞兴公司,是在王士岭的授意下,将包括占地千余亩的原华药项目在内的原本属兰田集团100%投资建设且经营多年,最优质、最核心的十几个市场项目装入打造的「平台控制公司」。4、贱购、吞噬小股东股份(侵贪刘新汉等小股东股份约计1.5%)第三部分 居民股东依法维权的途径 1、 依法依规重新通过召开全体居民股东大会,选出真正能代表居民说话、能维护居民股东自身合法权益的「居民持股会」和会长人选;注:王士岭2007年后自行更换的居民持股会长,属于违规违法,自然无效。

兰山办事处2001年13号文

根据改制文件要求和基本的法理关联,「居民持股会」的发起、设立、管理,均应由水田(党总支)居委会负责。王士岭撇开水田党总支、居委会,私自更换居民持股会会长,脱离居民股东监督的行为,是违规违法的、无效的。 十多年来,作为经全体党员和居民连续选任三届的水田社区党总支和居民委员会,对王士岭操控下的「水田居民持股会及其会长」选任的内幕概不知情,王士岭和「持股会长」也从没有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议商对接公司相关工作,完全脱离了占股42%的居民股东的监管。 根据持股会章程,在兰田集团公司注册的股东不能担任持股会成员(不能自己监督自己),更不能担任会长。王士岭更换的持股会长,在工商登记占股3.26%,是完全不符合持股会选任条件的。 2、以「居民持股会」发起召开兰田集团股东大会,依法进行兰田董事局换届选举; 3、对涉及严重侵犯居民股东权益的王士岭父子,依法进行刑事控告、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水田人艰苦创业、创造的权益被侵占,子孙赖以生存的基业被践踏; 对此,全体村民坚决说:不! 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 请求党和政府,依法查处王士岭,保障水田居民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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