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今後,傳統媒體版權保護的窘境有望改觀。

4月26日,在中宣部指導下,國家版權局領導的「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在2017中國網路版權保護大會上正式宣告成立,這在行業內還是首次。

這意味著:傳統媒體正藉助版權保護在管理部門的支持下開始逆襲。

當天,《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101家傳統媒體參與聯盟,通過本單位所辦的報刊、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渠道發布共同聲明,共同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其中,《中國國土資源報》等報紙是在頭版刊發。

聲明內容如下:

(新聞單位)關於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聲明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有關要求,聲明如下:

1. 本(新聞單位)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播出)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等各類新聞作品,是本(新聞單位)重要的版權資產。本(新聞單位)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路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2.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路用戶,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本(新聞單位)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並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3.各新聞媒體、網路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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