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大多聽到的國內企業海外上市,還麼是美國納斯達克,要麼是香港,對於國內想要上市融資的企業而言,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發行外資股,但是這種方式需要證監會審批,而且受國內法規牽制較多,所以,大多數海外上市企業都會選擇第二種方式,間接海外上市——香港紅籌私募股權。

香港紅籌上市,是大多數國內互聯網海外上市企業所推崇的方式,其操作模式一般為:

先在英屬維爾京羣島(BVI)、開曼羣島等地註冊離岸公司,然後利用這個離岸公司協議控制(VIE模式)境內公司,以該離岸公司為平臺發售優先股或可轉股債券給基金或者PE進行私募。

VIE模式結構原理解讀

在BVI或者開曼羣島設置離岸公司,該離岸公司與境內上市實體公司簽訂一系列協議,將境內實體公司絕大部分利益轉移到離岸公司,並通過協議控制境內實體公司的所有權。

剛開始使用VIE模式的上市公司是新浪,當時並不是為了逃稅,而是因為工信部出臺了政策禁止外資入股網路公司,為了規避政策,新浪才用了搭建VIE架構海外上市。

如今,國內上市門檻高,且審核嚴格,所以,通過VIE 模式境外上市便成了互聯網公司最好的選擇。VIE模式最大的好處在於,外商並沒有直接通過股權控制境內公司,而是通過協議控制,協議控制屬於商業機密,在國家監管機構審查上增加了不少難度。

接下來,我們分析VIE架構下,海外上市模式是如何通過BVI、開曼、香港公司搭建的?

VIE第一層架構搭建——設立BVI公司

BVI註冊離岸公司,程序簡單,費用低,無實地經營不需要交稅,具有很高保密性。正因為BVI公司的種種優點,在BVI設立第一層架構方便大股東對於上市公司的公司,同時讓開一些禁售期的限制,因為極高的保密性,還可以隱藏一些問題股東,對公司而言,無實地經營無稅收,只需每年繳納很少的管理費。

VIE第二層架構搭建——設立開曼公司

對於運用香港紅籌上市的企業而言,通常在BVI公司下面會設立一個開曼公司,在開曼設立公司程序也比較簡單,對於BVI而言,其監管更加嚴格,但對於其他非避稅港的正常國家相比,其政策又要寬鬆很多。

注意:雖然BVI公司條件更好,但是對於BVI設立的公司,其股東信息保密,每年無需做審計報告,是無法通過上市監管的,在這種下,一般企業會選擇監管更加嚴格,但是又無稅收的開曼公司作為海外上市主體。除此之外,將上市主體設立在開曼公司,是因為目前香港只允許註冊地在香港、中國、百慕大、開曼這四地公司在港上市。

VIE第三層架構搭建——設立香港公司

中國企業通過海外間接上市,通常會把最後一層設置在香港公司,主要是因為香港與內地有稅收優惠的政策。香港公司直接投資內地更容易進行稅務減免。在中國境內實體企業想要把利潤匯出,如果離岸公司設置在香港以外的其他國家,一般稅收為20%,但是如果設置在香港,最低可達5%

在此附上香港、BVI、開曼公司比較圖

圖表來自 GIL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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