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鐵《航海往事》

琉球羣島現在也叫沖繩,位於臺灣與日本本島之間,面積大約4600平方公里。從地理上看,琉球羣島的形狀猶如一條盤龍,故而在早期的史書上,人們形象地稱之爲“流虯”,明初將其正式定名爲琉球。

琉球自古就有北山、中山和南山三個各自獨立的王國。明朝時朱元璋派專員出使三國,分別冊封了三國國王。他們也都明確表示,願意嚮明朝稱臣納貢,正式成爲明朝的藩屬國。從此,三個國家都開始使用中國年號,各種文書和史籍也都以漢字書寫。

但幾年之後,中山國滅了其他兩個小國,統一了琉球羣島,於是,明朝政府重新冊封中山國王爲琉球王。明朝滅亡後,琉球繼續與清政府保持藩屬關係,中山琉球王也被清廷冊封爲琉球國王。

雖然琉球早就是中國的藩屬國了,但日本一直有向南擴張的野心,很想吞併琉球,進而以此爲跳板,再向南發展,吞併臺灣。

在明朝冊封琉球王200多年後,日本軍閥豐臣秀吉入侵朝鮮,企圖以朝鮮爲跳板侵略中國大陸。儘管他們被徹底打敗,但在此過程當中,日本以戰爭爲名,要求琉球提供糧食和錢財。日本人的要求遭到琉球國王的拒絕,於是,他們派出3000精銳部隊和100多艘戰艦,閃電式入侵、佔領了整個琉球王國。

日本軍隊俘虜了琉球國王,逼其簽字同意每年向日本輸送糧食,琉球國王被迫答應了。明治維新之後,日本的做法更加過分,在沒有獲得琉球國同意情況下,將其置於鹿兒島縣的管轄之下。

但清朝政府當時對此沒什麼反應。同治十年(1871年),一些琉球漁民由於颱風,漂流到臺灣島,與當地的高山族羣衆發生衝突並被殺死。日本乘機利用這個事情大做文章,以保護屬民爲藉口,派兵入侵了臺灣。

那時清朝還沒有鐵甲艦,無法一舉戰勝日本艦隊,日本也有些畏懼清朝,於是採取外交訛詐手段,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北京專條》,表示同意退兵。但在退兵的同時,他們要求清政府賠償白銀50萬兩。與此同時,日本人還讓清政府承認:“臺灣生番將日本國屬民妄爲加害”,日本侵略臺灣是“保民益舉”。

根據這個條約,日本雖然在臺灣問題上退了一步,但在琉球問題上卻進了兩步。條約簽訂不久,日本就派兵進駐了琉球,並命令琉球王國改成明治年號,不再向清政府納貢。之後,日本又在琉球設立警察和司法機構。

光緒三年(1877年),琉球國王往清朝派出密使,請求清政府幫助他們,避免日本人的侵略。清政府雖然同日本進行了交涉,但他們太懦弱,當時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日本人看準了清朝的虛弱,第二年八月,正式吞併琉球,把琉球改爲日本郡縣。

爲了確保吞併琉球行爲得到國際認可,消除清朝異議。按照日方意願,當時有些人議定了一份條約,規定琉球北部歸日本,南部歸清廷。但此條約拿到清廷後,遭到朝廷重臣的猛烈抨擊,最後清政府拒絕在這個條約上簽字。

從此以後,琉球羣島的主權歸屬問題,被無限期擱置起來,到今天還沒有解決。不過,清政府雖然態度消極,但始終沒有承認日本吞併琉球的合法性,並多次和日本進行交涉。

到目前爲止,琉球羣島一直處於日本實際控制之下,改名爲沖繩,但其主權不屬於日本。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應將金、馬、澎、臺、琉球諸島歸還中國。所以,琉球羣島主權在法理上還應該是屬於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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