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稱與家人政見不合遭經濟封鎖,為搵錢違宵禁令獲官接納。

被告吳兆軒。

六名15至23歲青年涉嫌於本月上旬,分別毀壞屯門區內多個輕鐵站的設施而被起訴,各人早前提堂後獲有條件保釋候訊,惟其中一名22歲地盤工疑違反保釋條件,今被押解至屯門法院處理,辯方解釋被告因身體不適、須加班及與家人政見不合遭經濟封鎖等而違反宵禁令及無向警方報到,已即時採取補救措施。裁判官最終接納其辯解,下令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代表被告吳兆軒的律師陳立瀚透露吳昨晚約11時許在機場附近的地盤遭截停,違反原定每晚10至6時的宵禁令。陳律師強調吳並無犯罪意圖,因其最近與家人政見不合遭經濟封鎖,故須靠地盤工作謀生,加上上司要求吳加班趕工,吳難以就本案啓齒,最終妥協。

陳律師續表示吳原須一星期向警方報到四次,惟其於9月16日無向警方報到,解釋當晚懷疑中暑不適,翌日醒來時驚覺自己忘記報到,已即時親身前往警署解釋,亦透過律師以郵寄、傳真方式呈交律師信及病假證明,更稱「唔知點解透過咁多方式同警方聯絡,我都好驚訝佢哋竟然會話無收過」。

控方隨即向警方確認有收到相關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遂下令吳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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