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早前指,拒履行羅老太要求增持鷹君的指示,是出於集中度風險的考慮。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匯豐信託執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坦言,縱使匯豐把持的羅氏家族信託持有顯著鷹君股權,他從都不認為匯豐在鷹君有控制地位,但他承認在過往多次與信託有關的會議上,均無反對匯豐有控制地位的說法。原告方質疑York在庭上謊稱自己從不認為匯豐有控制權,York否認。

匯豐證人Brent Edward York(左)。

匯豐一方早前指,公司拒履行羅老太於2016年4月要求增持鷹君的指示,是出於集中度風險的考慮。原告方資深大律師餘若海質疑,匯豐考慮對家族信託受益人派發時,不會考慮集中度過高的問題。York承認信託一直考慮不同因素,集中度風險只是「次要的」考慮,匯豐不會單因集中度問題而拒派息。

餘若海引述匯豐證人劉倩兒與羅老太的信函指,劉在2009年確認家族信託是鷹君「主要股東」,他們須維持鷹君持股,並預留充足流動資金防範第三者的敵對收購。York承認當時並無發現此陳述有何問題,但強調匯豐需預留資金一方面投資,另一方面防範風險。預留充足資金,可給予匯豐有更多管理信託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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