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2年的的《公司法》修法,今(6)日在立法院院会将拚三读。(图/NOWnews资料照)

历经2年的的《公司法》修法,今(6)日在立法院院会将拚三读,全案共有50多条保留条文,经过上周朝野协商后,目前仍有21条较为争议的法条未获得共识,其中有4项最具争议,包括牵动最大的「大同条款」、万众瞩目的「SOGO条款」,以及是否删除法人董事、申报实质受益人等,今天将在立院上演表决大战,全力拚三读通过。

《公司法》10多年来首次大翻修,这次修正主要关注于法令松绑、公司治理,以及洗钱防制强化,修法全案共有50多条保留条文,目前还有21条较为争议的法条,其中,最引发争议的有4项,包括牵动最大的「大同条款」、万众瞩目的「SOGO条款」,以及法人董事是否删除,以及与洗钱防制有关的实质受益人申报等,今日立院将逐条讨论,力拚三读。

所谓的「大同条款」,是第173条之1行政院版新增的条文,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股东召开临股会,虽然受到不少人的认可,但被工商界批评恐怕会造成经营权大战四起,像是大同等股数较弱势的公司派,容易受到中资等不明股东挑战,公司派未来挑战将增大,因此被称为「大同条款」。

至于所谓的「SOGO条款」,是公司法第9条修正内容的立委提案,公司设立或登记触犯刑法第15章伪造文书印文罪,经裁判确定中央主管机关与利害关系人都可撤销或废止登记,国民党部分坚持不赞成溯及既往,民进党分为两派声音,其一认为没有必要修法回溯个案,另一边则主张没有所谓溯及既往的问题,经济部则是提出再修正案,不过有加上但书,因此即使三读通过,经济部仍有权限决定是否撤销登记。

这次修法还有一项是攸关洗钱防制的实质受益人申报,也就是第22条之1的「透明条款」,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15日前,将实质受益人资料申报到中央主管建置的资讯平台,预计将只适用于国营事业及部分外商子公司等。

除了「大同条款」之外,工商团体也强烈反对删除法人董事,其中务实版包括删除27条法人董事,因事关重大因而倾向不修正、193条之1普通董事比照独董对公司文件有查阅、抄录及复制权限,也倾向不修正,至于公司秘书、限缩委托书等条款,也预计不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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