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親兄弟,搶劫父子兵

事情經過簡述就是老權、小權向李某、王某借款2萬元,到期之後無法歸還,於是李某、王某便進入權某家中,小權、老權就以物品丟失為由要求李某寫下12萬元欠條,併當即轉賬。此後故伎重演,對開鎖匠申某也採用了同樣的辦法,逼迫其寫下2萬元欠條並轉賬3000餘元。

從整個案發事實來看,老權小權利用其帶領的社會人員給被害人造成壓力,恐懼逼迫其轉賬並書寫借條的行為已經構成使用暴力奪取他人財物的性質,本案當中借條當中的額款項雖然未能兌現,但是借條本身具有一定的財產性利益在內,可以成為老權小權日後主張還款的依據,據此該案當中老權小權的實際搶劫所得款項雖然僅有數千元,但是仍然應當將借條中的數額一併予以納入量刑依據當中。

根據《刑法》規定,【搶劫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當中並無人員傷亡或情節家中情形,所以對於兩人做出量刑分別6年、4年的懲處合理合法!結論:上樑不正,下樑歪!


兩父子可能是文盲,沒學過勤勞致富這個詞


現在有些人心態扭曲,想發財又不想勤勞出力怎天夢想不勞而獲連做夢都想錢堆成山,法律對於這類敗類應該嚴懲而且不得上訴。


心態扭曲醜陋,貪,讓他們變本加厲,迷失人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