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下嫁”是清宮八大疑案之一。“太后”,指的是孝莊文皇后,她是皇太極的妃子、順治皇帝的生母、康熙皇帝的祖母。“下嫁”、說的是順治時期,喪夫多年的孝莊嫁給了執掌朝政的小叔子多爾袞。太后是否真的下嫁了?三百多年來,爭議不斷,當真是迷霧難辨,疑團費解。

莊妃博爾濟吉特氏,是蒙古族人,十三歲時嫁給比她大二十一歲的皇太極,她的姑姑和姐姐也先後嫁給了皇太極。

皇太極死時,莊妃才三十二歲,年僅六歲的兒子福臨繼承皇位,這便是順治帝。一個是三十出頭的寡婦,一個是隻知玩要的頑童,怎樣才能撐起戰火紛飛中的大清江山?在當時,順治雖名爲皇帝,但執掌朝中軍政大權的實際是睿親王多爾袞。這個多爾袞,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與皇太極是同父異母兄弟,按裴分是順治的叔叔。他在清軍入主中原的戰爭中曾屢建戰功,人關後手握重兵,成爲朝中說一不二的人物,甚至連皇帝的大印“玉璽”也搬到睿王府內使用,小皇帝順治隨時有被廢掉的危險。人們認爲,孝莊爲了保住兒子的天子寶座,而委身於小叔子多爾袞。至於是孝莊的主動情願,還是多爾袞的威脅通迫;具體是哪年哪月始結秦晉之好;雙方只是同居,還是舉行過正式的婚慶大典,這些都是次要的。因爲作爲政治婚姻,主人所在乎的不是其形式。

認爲太后下嫁的人指出,太后下嫁之事,不能說是由於孝莊的“德”,而是她在當時歷史條件下不得已而採取的一項特殊措施,是鞏固皇權的一種政治手段。後來的歲月表明,太后下嫁之舉穩住了權傾朝野的多爾袞,穩固了幼年順治的皇位,穩定了剛剛入關還在開拓中的大清江山。

同時,持下嫁說的人特別強調,在順治朝多爾袞公開以皇上的父親自居,稱號就叫“皇父攝政王”,而只有皇帝的母親下嫁了,多爾袞纔有可能被稱爲“皇父”。當然,多爾袞的稱謂變化是有一個過程的。順治元年(164)還稱叔父攝政王”;順治二年(1645),改稱“皇叔父攝政王”;到了順治五年(1648),便定稱號爲“皇父攝政王”。人們認爲,多爾袞稱謂變化的過程,恰恰反映了太后與多爾袞的婚姻由隱祕到公開的過程,反映了天下臣民對皇室這樁特殊婚嫺逐漸認可的過程。

多爾袞曾稱“皇父攝政王”,這已是史學專家一致公認的事實。打開清宮檔案,當時的清政府公文中已是這樣直接稱呼,如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存的順治朝刑部題本,其漢文批紅即有“皇父攝政王”字樣。而且,當時的朝鮮也注意到這一情況,在順治六年(1649)二月的《李朝實錄》中,特地記有“清國諮文中有皇父攝政王之語”。順治七年(1650),三十九歲的多爾袞病死,第二年朝廷清算他的種種罪行,其中“自稱皇父攝政王”首先被列作一大罪狀。

值得一提的是,在順治八年(1651)歷數多爾袞罪狀的詔書中,還有一條大罪是“親到皇宮內院”。很明顯,這是斥責他一度淫亂後宮,人們認爲當與太后有關。反對下嫁之說的人提出,“皇父”二字,只是對多爾袞的尊稱,並沒有其他含義在內。這種說法恐怕是很勉強的。

持太后下嫁說的人認爲,順治六年(1649),多爾袞的王妃病死,孝莊與多爾袞隨即舉行了正式的婚慶大典。於是,太后下嫁作爲天下最大的緋聞,在當時迅速傳播開來。關於這點,張煌言的詩就是直接證據。張煌言是明朝遺臣,他曾寫有《建夷宮詞》十首。在順治六年寫的一首詩中他直書太后已經下嫁,並對這種“醜行”進行辛辣的諷刺。其中寫道:上壽觴爲合巹尊,慈寧宮裏爛盈門。春宮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在張煌言的詩中,又是“合尊”,又是“太后婚”,百官慶賀,喜盈宮門,太后的壽酒變成了婚宴的喜酒。這首詩簡直就像一幅太后下嫁寫真圖。張煌言是與孝莊同時代的人,他的詩影響很大,被視爲太后下嫁說的直接證據。張煌言寫“太后”,朝鮮文獻則記“太上”。朝鮮《李朝實錄)上說:多爾袞稱“皇父攝政王”,“似是已爲太上矣”。與“太上”相對的,當然是“太后”。這又從一個側面印證了孝莊與多爾袞成婚的事實。

不過,有的史學家說,張煌言是南明大臣,他出於對清朝的勢不兩立而編造出太后下嫁的故事,因此他的詩不可信。這是另一番考據爭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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