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故事從一個非常簡單的定理開始。
Pappus 定理 設直線 上有點 , 直線 上有點 , 令 交於 ,令 交於 ,令 交於 , 則 共線.
我們並不打算正經討論這個定理的證明和應用, 讓我們僅僅來看看這個定理本身的圖形. 它由 9 個點和 9 條直線構成, 其中的每條直線恰好經過 3 個點, 而每個點也恰好在 3 條直線上! 從這個角度來看, Pappus 定理具有著非同尋常的對稱性. 那麼這個圖形有沒有更一般的推廣呢? 換句話說, 對於給定的 和 , 是否存在平面上的 個點和 條直線, 使得每個點恰在 條直線上, 且每條直線恰經過 個點?
對於一般的 和 , 這個問題是相當複雜的. 我們要找的圖形或許沒有 Pappus 定理這麼好的結構, 同時 的構造似乎也不能啟發我們構造出 等於 8 或者 10 的情況來. 因此我們退一步, 來研究一下對於給定的 , 究竟有多少 是符合條件的. 我們先直接給出我們的結果:
對於所有正整數 , 都存在正整數 , 使得對於每個大於等於 的正整數 , 都存在平面上的 個點和 條直線, 使得每個點恰在 條直線上, 且每條直線恰經過 個點.
如果僅僅是說對於給定的 有無窮多 滿足條件還好, 可上面的這個結果的確是有些令人驚奇的. 那麼究竟應該如何得到這個結果呢? 且聽我慢慢道來.
首先我們定義命題 為"存在平面上的 個點構成的集合 和 條直線構成的集合 , 使得每個點恰在 條 中的直線上, 且每條直線恰經過 個 中的點". 那麼要證明的問題就變成了
對於所有正整數 , 都存在正整數 , 使得對於每個大於等於 的正整數 , 都有命題 成立.
讓我們先看看對於這個 , 有哪些簡單的結論是正確的.
定理1 將命題 的描述中的"平面"改為任何不少於 2 維的歐式空間, 不改變命題 的真假.
證明 如果已經知道了 在二維歐式空間 (也就是平面) 中成立, 那麼只需將平面嵌入更高維的歐式空間, 便可知 在高維歐式空間中也成立. 反過來, 如果已經知道了 在高於 2 維的歐式空間中成立, 那麼只需考慮該空間向平面的一個一般位置的投影, 便可知 在平面中也成立.
定理 1 看似沒有什麼卵用, 但確能夠允許我們用高維空間的思維來考慮這個問題. 事實上, 高維空間的確在構造滿足條件的圖形上輕鬆許多. 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定理2 命題 成立.
證明 考慮 維空間中的 個點, 每個點具有坐標 , 其中 . 記這些點構成的集合為 . 再將經過每個點, 且與 維空間坐標軸平行的直線 (每個點恰好可作 條這樣的直線, 但每條直線恰經過 個點, 因此也是 條直線) 構成的集合記為 . 則 構造滿足命題 .
定理3 命題 成立.
證明 考慮k維空間中的 個透視於一點的 維單形. 考察下面的點:
最後, 所有 個單形中對應 個點所在的 維空間的交點 (個), 組成的集合記為 . (這樣的交點一定存在, 原因同上.)
再考察下面的直線:
最後是所有 個單形確定的 維空間的交線: 每條經過 中的全部點, 共 個. 這些直線的集合記為 .
最後我們反過來考察剛剛定義的點:
中的每個點被 中的全體直線經過, 共 條直線.
中的每個點被 中的 1 條直線和被 中的 條直線經過, 共 條直線.
中的每個點被 中的 2 條直線和被 中的 條直線經過, 共 條直線.
中的每個點被 中的 條直線和被 中的 1 條直線經過, 共 條直線.
將上述所有點構成的集合記為 , 上述所有直線構成的集合記為 . 則
這就證明瞭命題 .
至此, 證明這個定理的所有準備工作就已經完成了. 不信? 下面的性質將使得證明的過程撥雲見日.
定理4 有關命題 , 我們有如下的性質:
證明 (1) 設 分別滿足命題 . 則考慮將它們擺放成一般位置, 得到的圖形自然滿足命題 .
(2) 設 分別滿足命題 . 考慮 4 維空間中的 個點, 每個點的 坐標取自 中點的 坐標, 每個點的 坐標取自 中點的 坐標. 對於每一組 所確定的 個點, 將它們按照 的方法連線. 對於每一組 所確定的 個點, 將它們按照 的方法連線. 這樣得到的圖形自然滿足命題 .
(3) 設 滿足命題 . 考慮平面上一般位置的一個圓, 將整個圖形關於這個圓做配極變換, 則共線的點變成共點的直線, 共點的直線變成共線的點, 從而得到的圖形自然滿足 .
順便提一下, 上述命題還有一個推論: . 證明的話只需要重複應用第二個結論即可.
好了, 現在可以開始證明我們的結論了. 先證一個引理:
引理 設 是素數, , 則 .
證明 用 表示整數 中 的最大冪次. 則有
回到原題. 對於 的情況, 只需構造平面上一般位置的 條直線和每條直線上的一點即可. 下面考慮 的情況.
設 可以分解為 , 其中 是兩兩不同的素數, .
一方面, 由定理 2 知命題 成立.
另一方面, 由定理 3,4 知對於 , 我們都有
我們記上面的式子中右邊那一大坨東西為 . 由引理可知 不含任何 的因子, 同時顯然 也不含任何 的因子, 因此 . 由於 的所有素因子只有 , 但每個 , 因此 .
現在構造 . 對於任何正整數 , 令 , 由 Bezout 定理, 必存在 使得
且我們總可以調整每個 , 此時必有 , 從而
這就證明瞭 為真.
回想這個證明, 我們用到了射影幾何, 立體幾何, 數論的一些定理以及組合恆等式的一些知識. 雖然都不難, 但如此多領域的知識被用在了同一道題的證明裡, 不是很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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