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濱海高新訊 近日,天津市政府發布《關於公布第四批本市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將145處不可移動文物公布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至此,本市已先後將258處不可移動文物列為市文物保護單位,為深入挖掘城市文化資源,傳承歷史文脈做出積極努力。

  天津是國務院1986年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並分別於1982年、1991年、1997年公布了三批113處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對進一步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拓展文化遺產利用途徑,使人民群眾共享文化遺產資源起到了積極作用。

  第四批天津文物保護單位沿用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分類方法,將不可移動文物劃分為「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其他」六大類型,充分反映了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內涵和外延隨著時代的進步在不斷更新:一是在保護類型方面,從靜態遺產保護向同時重視歷史文化街區、村鎮、工業遺產和農業遺產等動態遺產和活態遺產保護的方向發展,如津浦路西沽機廠舊址、崔庄古棗園等;二是在時間尺度方面,從重視古代文物、近代史跡的保護,向同時重視20世紀遺產、當代遺產的保護方向發展,如文化部靜海五七幹校舊址、天津廣播電台戰備台舊址等。

  市文保部門將以公布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為契機,根據文物保護單位坐落地點的實際情況及保護的實際需要,劃定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逐步完善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為文化遺產增設新的保護屏障,使文物保護工作成果更廣泛地惠及民眾。(記者吳宏)

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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