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押送罪犯的衙役並不是全程不變的,同一個衙役並不需來回奔波幾千裏的路程。以清朝爲例,比如押送罪犯從北京出發,那麼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當地衙役押送了,雙方只需辦理一下交接手續即可,隨後原先從北京出發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樣,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將罪犯押送至鄰縣,任務就算完成。以此類推,這樣一來,罪犯不變,衙役總是在變,這就減少或避免了當差人的辛勞。

如果真的來回跑上好幾千裏的話,那麼衙役和罪犯就沒什麼兩樣了,說不準死的比罪犯還要早。到時候就沒有人爭着搶着去了,而是唯恐避之不及!既然許多衙役搶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圖了,先舉個例子。

清朝皇親貴胄們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衝龍溝”,也就是我的俗稱的刷牙。古人沒有牙膏,而皇帝的龍嘴又精貴,所以就會用上好的茶葉泡水漱口。

通常茶葉泡上一遍就被丟棄,皇帝自不會吝嗇這點東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宮女就會將泡過的茶葉晾乾收起來,或是日後自己飲用,或是搗騰到外面再賣個好價錢。如此一來,就會出現爭着搶着侍候皇帝“衝龍溝”的現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樣的道理。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頭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發配的待遇。只有那些達官顯貴,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纔會體驗到“皇恩浩蕩”的機會。

漢朝前後,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呂不韋、嫪毐及其門客都被秦王贏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後,流放地多爲嶺南地區,比如嶽飛被害後,妻兒老小全被髮配於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會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聞風喪膽的寧古塔,比如紀曉嵐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數會流放到寧古塔墾荒了。

其實,古代的流放比死刑還恐怖,因爲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裏迢迢,跋山涉水,遠離故土,心情惆悵,許多人還沒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還都會希望能活着到達目的地,因爲如果趕上皇帝大赦天下,那麼他們就有了出頭之日,再說了,好死不如賴活着。所以,他們就將希望寄託於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顧,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給他們點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錢免災,衙役又能得到時好處,彼此心照不宣,於是一條產業鏈形成。

所以,正是由於形成了衙役業內的潛規則,有衙役爭着搶着去拔這層皮也就不足爲奇了,畢竟這是一個創收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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