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人家說選舉人員要斬雞頭或發誓時要斬雞頭示眾,搞不清楚為何要做如此慘忍的行為,找了找才發現原來是有典故的。

為何斬雞頭?:斬雞頭和燒黃紙是廣東、福建、港澳臺民間流行的發毒誓之形式,同屬於一個儀式。在台灣,一些被指涉嫌貪污的選舉候選人,常會在競選期間用「斬雞頭」來表示自己的清白。國語辭典: 民俗發誓以示誠信、清白的一種行為。 

執行的過程:跪在神案或神龕面前,而對神像,點燃香燭,頂禮膜拜。然後手執一張寫著誓言的黃紙,高聲吟誦誓言,廟內執事取出早已準備好的菜刀、砧板和雄雞一隻,一刀斬下雞頭,讓雞血灑在寫有毒誓的黃紙上,再將黃紙焚燒,方爲了結。

古人如何自證清白:城隍廟裡斬雞頭?
城隍廟在中國人的信仰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明太祖朱元璋曾說:「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也。」
在當時的道德水平上,為善去惡,神道設教,導致城隍廟成了人們自證清白的好地方。
從1863年開始,英國傳教士John Macgowan在廈門生活了五十多年,他記載了廈門老百姓如何自證清白的故事。
廈門有一個商讓的老闆發現店裡的所藏的一百元錢丟了。老闆懷疑小偷就是店裡的兩名學徒之中的一個人。這兩名學徒都約20多歲,被懷疑的這個學徒覺得很冤枉,同是還懷疑真正的小偷是另一個學徒。於是,這個學徒就捉著另一個學徒一起到城隍廟去斬雞頭。學徒甲先寫了一份「陰狀」,內容就是說自己是清白的,並詛咒真正的小偷不得好死。然後在城隍爺面前大聲讀誦之後,先斬下所帶來的白色公雞的頭,然後把狀紙燒掉。當時,另一個學徒一聲不吭。但是,不久之後,這個沒發過誓的學徒就發生了一連串的事,他的妹妹不幸溺水身亡,家裡的田地也被大水淹了。隨後,他的精神也開始失常。最後,他只好承認是自己偷了錢,把錢還給了老闆。


另一個例子是,某甲發現家裡的錢被偷了,懷疑是他的鄰居某乙偷走的。兩人便相約到城隍廟裡斬雞頭。某甲事先準備了一份「陰狀」,控告某乙偷了他的錢,在城隍爺面前念完這個狀子。隨後,某乙則公開發誓他並未偷錢,並且發誓若自己所說的不實,自己會家破人亡,然後斬斷一隻白色公雞的頭。在此之後,真正的小偷因為害怕會被城隍爺處罰,暗地裡把錢還給了某甲。某甲只好再到城隍廟去,公開承認自己誣告了某乙的不是,同時收回了先前遞出的陰狀。
因為有了信仰,人們才會通過這種方式,理直氣壯的自證清白。

 

心得:至於斬雞頭真的是否有用,還真是見仁見智了,至少相信的是,清白怎會有所動搖,還在高雄小故事網站中中找到一則資料陳奕齊:《國民黨治下的臺灣「草民」史》,1977年(民國66年)高雄市省議員選舉的軼事,詳情可詳閱高雄小故事網頁,只是可憐的這些雞了,受了無妄之災,好在目前有素雞,素食料理時才可以塑畫出各種出神入化的生動食材。

從何時開始,向神明起誓一定得「斬雞頭」?這目前還未有個正確的時間點.不過至少現今的斬雞示眾畫面已經不再見到了。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康豹,〈漢人社會的神判儀式初探──從斬雞頭說起〉,《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88(臺北,2000),頁173-202。

陳奕齊:《國民黨治下的臺灣「草民」史》,臺北:前衛出版,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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