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一本12年前出的書「創造性破壞」(大家還嫌自己看書慢嗎),作者分析了近40年橫跨15種產業,共1千多家美國企業的績效表現,其中只有160家能保持屹立不倒,這些基業長青的公司雖然能夠繼續活著,但提供給股東的報酬已無法超過市場(指數),甚至愈差愈遠。

在1998年S&P500指數的汰換率已達10%,企業在榜上有名的平均壽命只有10年,且作者預期至2020年時平均壽命會降至10年以下,也就是要你是自行投資美股指數內的成份股,很可能「抱」著幾年後公司就開始走下坡了,很少公司能長期提供優於指數的報酬,這樣「存」美股有比較容易嗎? 

那些曾經在世界出名、響叮噹的公司為什麼10幾年後就不行了? 因為國內外的攻擊者太多,而且都有點神出鬼沒,在你不注意的某個產業角落、某個車庫或地下室,都有人正準備「揭竿起義」…,此外,這些企業成熟後開始以連續性的思考來管理公司,從當年的攻擊者轉變成防守者,無法進行創造性破壞以適應不連續的時代,當然產業特性也是一個原因,有些產業新舊變化太快,不連續性太強,幾年後就有新產品、新服務取代舊有的。

傳統企業有許多包袱,可能來自於某個部門拖累營運但基於情感或其它壓力而不能處份掉,也可能來自於長期的客戶關係,大家都在一起這麼久了,也不能說分就分…,但是資本市場不會管你這些人情事故,它不會容許一間經營不善的公司股價一直在500元以上,非要把她打到50元以下不可,不論你是人道還是王道,資金會大幅撤離這些公司而轉向其他更好的標的。因此資金投資公司與創投公司才是最有可能長期績效優於市場,因為它們可以採取與市場一樣的行動,它不僅是經營投資組合,也要創造與破壞,持股有一定的年限(例:10年),分權管理,沒有總部,人員精簡。

這或許就是波克夏能長期表現優於市場的原因之一,巴菲特說我每天都在畫我的波克夏畫布,這不就是一直在創造嗎? 不斷的收購優質企業,但是沒有持股的年限,他說我最希望的持有時間是永遠,不介入子公司營運,完全不甩商學院那套,有個不像總部的總部,總公司不到30人。在破壞這一方面,巴菲特並不熱衷,因為波克夏並不需要透過賣出子公司或持股的方式來與股東分享獲利,而且也要維持「最佳買家」的信譽使將來其他的收購案順利完成,但並不代表他永遠不會賣出股票,例如前幾年所買的Exxon Mobil,持有不到2年就出清了,因此巴菲特可以盡情的創造,少少的破壞,使波克夏成為本書的特例,基業長青又能打敗市場。

這就讓筆者連想到我們一般管理投資組合者可以如此嗎? 應該採用創造性破壞還是波克夏模式來經營投資呢? 假如是前者,我們必需增加持股的動態調整頻率,隨時關注有潛力的新投資標的,並汱換掉表現不佳的公司,與公司之間不要有太多的情感束縛,該買就買,該賣就賣,持股年限約4~7年;如果是波克夏模式,我們必需要有充裕的現金流量以支持不斷的收購股權,對所投資的公司要有強大的信心,因為原則上只買不賣,我們要確認對方有能力跟我們「白頭偕老」,但也不能只安於現有的投資組合,持續的加入新血及適度的破壞仍是必要的(可參考Berkshire Beyond Buffett這本書)。

題外話,從來沒有在國外看過「存股」這個詞,這幾年在台灣卻有流行的趨勢,尤其是許多新書打著這個名號,但所推薦的標的基本面及競爭力非常可議,很像本書所提將被踢出指數的公司,叫人定期買這種公司會不會「石沈大海」? 話說回來,即使是S&P500指數內的公司,也難逃龐大的競爭壓力,難怪巴菲特要一般大眾把90%的資金投入指數基金,相對的許多台灣中小企業根本不在國際大公司的雷達裡,就像某間公司老闆所說的:「對手的營收很大,如果我們只是去搶個幾億,他應該不會來打我們」,以小勝大不是不可能的,所以也不要太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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