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扶人被訛」 起訴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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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客

9月14日,澎湃新聞報道《浙江「扶人被訛」已獲立案:要求被告登報道歉並賠償1元》。

2日,金華市滕先生好心扶起身後騎車摔倒的曹某,卻被對方冤枉被自己撞倒。事後,曹某要求賠償,家屬辱罵滕先生。曹某的妻子非但不道歉,卻說滕先生,「你好人做到底,為什麼不去醫院看看我老公?」6日,幸虧交警通過附近監控查明真相,原來曹某騎車自己摔倒。14日上午,滕先生於是狀告曹某見義勇為損害糾紛,金華市婺城區法院受理。滕先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面積不小於6厘米*9厘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公眾不知道從何時起,好心扶人反而遭訛詐?反正,葫蘆僧錯判葫蘆案的南京彭宇案判決令國人寒心,起了壞作用,加劇了部分國人道德滑坡。再有,不少訛詐者明白錯認了好心人卻用一句無誠意的道歉打發了事,沒有任何必要的代價。於是,國內不時出現見義勇為被反咬一口的不良例子,從此幾乎無人學雷鋒敢於扶助倒地者。這是道德的悲哀、法律的失敗!

如今,扶人被訛的金華市滕先生不再憋屈。當視頻監控澄清了自己的冤屈,他斷然起訴誣賴的曹某。我們大聲為他點贊!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實際上,滕先生做了好事卻遭到曹某一家人污衊,實在冤大頭。在民用視頻監控還清他的憋屈之前,滕先生的內心頗為煎熬,有苦難訴。曹某一家人恩將仇報索賠,異於禽獸乎?參照亞聖的名言,曹某一家仁義禮智皆失,非人也。

滕先生善行被欺,有權利起訴維權。我們支持他拿起法律武器,打敗無賴的曹某一家人。滕先生善心做好事情,證據確鑿充分。金華市婺城區法院應當秉公判決,曹某敗訴必須履行滕先生的訴請。別人的善舉不能當作驢肝肺,否則真真是豬油蒙堵了心。當澎湃新聞採訪,曹某之子的態度方才轉變,願意向滕先生道歉和擔責。既然表態了,那麼曹家就乖乖滴接受滕先生的訴訟請求了,勿做變色龍。人啊人,勿以惡小而為之!

滕先生理直氣壯起訴,不僅可以為自己伸張公正,而且能扭轉歪門邪道的「扶人被訛」之風。如果下次再有好心人遭欺詐,不必憋屈隱忍,以滕先生為范果斷起訴。道德下滑,法律則立威,不能讓好人流淚。屆時,道德風氣恢復正常。每個人都敢於做好事,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儘管婺城區法院還沒有宣判,我們為滕先生起訴「扶人被訛」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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