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受挑釁因而襲擊他人並非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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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引發的風波目前仍未平息。近日有示威者疑以「私了」方式,襲擊不同政見人士。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

元朗中年漢遭人「私了」 (有線新聞截圖)

熊運信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私了」的動機在刑法而言並非抗辯理由,需視乎毆鬥情況可能涉及公眾地方毆鬥、普通襲擊、毆打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或傷人等罪行。

熊運信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不是抗辯理由。資料圖片

他又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而會否輕判則由法官視乎控罪案情而判斷。另外,他又指,若有10多人一同制服一名懷疑施襲者,或可能已超出合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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