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的郑太太年初时因住宅内水管爆裂,请来一家华人管道公司维修,修好后不久同样的地方又坏了,认为维修公司操作存在问题。

与对方沟通后没能及时获得满意处理的她,又花费数千元找了另一家维修公司,之后虽没出问题,但她不满白花几千元,咨询律师是否可向第一家维修公司追回费用。

郑太太2日表示,她在布碌仑55街交4大道附近有一栋商住两用楼,1月26日大楼水管突然爆裂,且爆裂在政府水管连接私人水管处,政府很快发来通知要求她修好;她随后找到「华通」公司,该公司当日就派人来修好了水管,并索要了7000元修理费,口头承诺五年保修。

哪知6月5日水管又坏了,而且两次坏的位置一模一样;郑太太又找到「华通」,对方也很快派来员工,检查下说三天内修好,但约定了时间却没来,之后便一拖再拖。

郑太太期间又接到政府通知,限定三日内修好,否则停水;她只好再花费5000元,请另一家维修公司修好,至今没再出问题。郑太太说,既然「华通」承诺保修,就应该履行承诺,两次水管爆裂位置一致,怀疑存在维修失误。

「华通」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其公司接到郑太太电话后,立即派出人员检查,怀疑是外面的电缆线造成地下电击,导致水管爆裂。

「如果是电击造成,我们公司不负责,如果不是因为电击,公司愿按流程负责此事,但之后一直没收到屋主的明确答复,所以一直没前往维修。」王先生还说,如果郑太太能拿出并非是电击造成水管爆裂的证据,公司也愿意继续对此负责。

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郑太太若能出示证据,证明两次水管破损位置在同一地方,则可要求第一次维修的公司承担责任;她可前往小额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她聘请第二家公司支付的5000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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