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直播主纠纷街头冲突,警方专案小组今天持拘票与搜索票到新北市中和逮捕连千毅,并于晚间18:25分带回高雄侦讯。(图/记者郭凯杰翻摄,2019.09.21)
▲直播主连千毅涉组织、恐吓等罪 高雄地院裁定收押禁见。(图/记者郭凯杰翻摄,2019.09.21)

网路直播频频传出暴力案件,直播主连千毅涉嫌教唆开枪,高雄地检署昨(22)日晚间依犯组织犯罪、恐吓、枪砲等罪嫌将连千毅逮捕,检方认定连千毅有反复实施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高雄地方法院今召开羁押庭,长达3个多小时,法官认为连千毅涉犯重罪且有串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另一名也参与直播主之乱的被告郑又仁,下午3点召开羁押庭。

根据高雄桥头地方法院判决指出,连千毅涉犯刑法第305条之恐吓危害安全罪、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4项等罪嫌,经讯问后否认犯行,且其他被告证述连犯行,还有相关监视器影像画面、扣得改造手枪2支 、子弹35颗证物,足以认定犯嫌重大,且连千毅与共犯对案情说法不一,员警搜索时共犯企图湮灭证据,加上有其他共犯在逃,有勾串灭证之虞。

桥头地方法院也指出,连千毅与共犯涉于九月17日、19日反复实施两次恐吓犯行、第二次更公然持枪射击,不仅聚众冲突,对社会治安影响重大,衡量连的犯行对社会危害性之公益维护、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程度,若仅裁定交保或限制住居,不能够确保后续诉讼程序进行,也无法达到预防再犯的目的,裁定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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