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涂忆君╱台北报导】

期交所昨(2)日举办「布兰特原油期货上市庆祝典礼」,除庆祝「黑色黄金」布兰特原油期货正式上线外,期交所董事长刘连煜宣布,夜盘交易商品由13项变为17项,股票指数期货交割月份契约也调整成「3+3」,商品、制度多箭齐发。

金管会副主委郑贞茂致词时表示,行政院于6/14甫通过「金融发展行动方案」,证券期货业部分重点之一「扩大金融创新,促进商品多元化」,期交所上市布兰特原油期,同步将布兰特原油期及黄金类商品纳夜盘交易,加上今年初推出英镑兑美元与澳币兑美元期,对期交所迅速回应「金融发展行动方案」,给予高度肯定。

刘连煜表示,期交所过去立稳「三足鼎立」商品发展策略,在既有商品-国内股价指数类外,持续发展汇率类及国外股价指数类二大类,今年则是擘画第四大支柱「商品类」期货,推出布兰特原油期。

布兰特原油期采新台币计价,可直接利用国内期货下单管道参与原油期交易,免除汇率风险,且配合国际原油波动时段,可深化台湾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脉动的连结。

此商品采三阶段涨跌幅,为前一日盘每日结算价±5%、±10%、±20%,契约到期最后交易截止时间的夜盘,到期月份契约第三阶段涨跌幅限制,将由原±20%调为±30%。

期交所也同步进行二大制度调整:一、黄金类商品(美元计价黄金期、新台币计价黄金期及黄金选择权)纳夜盘交易,夜盘商品由13项变为17项;二、国内股价指数期(大台指、小台指、电子期、金融期、非金电期、台湾50期、柜买期共7项商品)交割月份调整,新增第3个近月契约,挂出的交割月份契约为「3个近月+3个季月」,以利期货与选择权间交易策略及避险交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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