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塗憶君╱臺北報導】

期交所昨(2)日舉辦「布蘭特原油期貨上市慶祝典禮」,除慶祝「黑色黃金」布蘭特原油期貨正式上線外,期交所董事長劉連煜宣佈,夜盤交易商品由13項變為17項,股票指數期貨交割月份契約也調整成「3+3」,商品、制度多箭齊發。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致詞時表示,行政院於6/14甫通過「金融發展行動方案」,證券期貨業部分重點之一「擴大金融創新,促進商品多元化」,期交所上市布蘭特原油期,同步將布蘭特原油期及黃金類商品納夜盤交易,加上今年初推出英鎊兌美元與澳幣兌美元期,對期交所迅速回應「金融發展行動方案」,給予高度肯定。

劉連煜表示,期交所過去立穩「三足鼎立」商品發展策略,在既有商品-國內股價指數類外,持續發展匯率類及國外股價指數類二大類,今年則是擘畫第四大支柱「商品類」期貨,推出布蘭特原油期。

布蘭特原油期採新臺幣計價,可直接利用國內期貨下單管道參與原油期交易,免除匯率風險,且配合國際原油波動時段,可深化臺灣資本市場與國際金融脈動的連結。

此商品採三階段漲跌幅,為前一日盤每日結算價±5%、±10%、±20%,契約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的夜盤,到期月份契約第三階段漲跌幅限制,將由原±20%調為±30%。

期交所也同步進行二大制度調整:一、黃金類商品(美元計價黃金期、新臺幣計價黃金期及黃金選擇權)納夜盤交易,夜盤商品由13項變為17項;二、國內股價指數期(大臺指、小臺指、電子期、金融期、非金電期、臺灣50期、櫃買期共7項商品)交割月份調整,新增第3個近月契約,掛出的交割月份契約為「3個近月+3個季月」,以利期貨與選擇權間交易策略及避險交易執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