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15:47:16 作者:蓝江河来源:上林县纪委浏览次数:26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工作机构的窗口,也是党的机关工作的标杆、榜样和形象,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党风、政风和民风。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从作风建设抓起,严格做到「八坚持」、「八反对」。作风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牵住了这个「牛鼻子」,纪检监察工作就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做正视问题,刷新自我的表率。一段时间以来,随著成绩和荣誉的获得,以及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一些干部逐渐淡忘了过去那种艰苦创业、励精图治的精神,滋长了贪图享乐、不求进取的思想。有些人习惯于坐机关,不愿意下基层;有些人热衷于接待应酬,不自觉学习充电、务实奉献;有些人不注重调查研究,文风不正,关门写提纲,只等典型装;有些人自我满足,不思进取,办事讲排场······诸如此类的问题,或轻或重,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存在著。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剖自己,创新自我,认真检查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各种消极懈怠的思想和行为,坚决反对贪图安逸、奢侈享乐、铺张浪费,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心思用在发展上,把精力用在干好工作上,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二)做强根固本,提高素质的表率。正本清源,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实质是「三观」不牢、党性不纯、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淡泊的表现。当前,我们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改革发展正涉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各种新思潮、不同的价值观念大量涌现,使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也使纪检监察干部经受著新的考验。由此可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在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从融洽群众感情上著力,从密切与群众感情做起,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深入基层,和群众交朋友,说真心话,谋致富路,同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实现心灵与情感的沟通,建立起鱼水般的关系,使转变作风不再抽象化和概念化,而是变为让群众看得见的实际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访民情、听民意、帮民富、保民生」主题活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淡泊名利、严守清贫,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财色所惑,不为名利所困,不为得失所累,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做一名合格的「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三)做突破创新,奋发有为的表率。作风建设是基础,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是目的。突破创新、奋发有为,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履行监督职能要突破创新,发挥检查作用要奋发有为,查办案件要量纪得当注重效果,这就要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具备四种基本素质:首先是渊博的学识。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实践,寻求新的思路和办法,不断开拓工作的新领域、新境界。一方面要坚持学习理论,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另一方面要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学习、学习、再学习」,广闻博览,既是「专才」,也是「通才」。其次是务实的作风。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重实际,务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思想、情绪和要求,集中群众智慧,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其三是清廉的品德。入党不是入股,权力不是商品。要警惕「灯下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防,自尊、自重、自警、自省,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自觉遵章守纪,洁身端行,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信的不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不假借领导或机关的名义办私事,为个人捞好处;不利用自己工作的便利条件徇私舞弊,乱拉关系。四是优质的效果。要主动作为,谋在点子上,参在关键处。监督检查要注重过程管理,跟踪落实,有始有终;查办案件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以案严纪;信息调研要围绕党委工作大局,超前谋划,提供预案;组织协调要讲求方法和艺术,顺中求活,活中求新。按照「谨慎、细致、优质、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力求与时俱进,奋发有为。

(作者为上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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