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已自行解體作為廢舊金屬出售的未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車管所憑機動車所有人的包含自行解體說明和自願承擔法律責任內容的書面材料,可辦理註銷登記。二、對已自行報廢解體作為廢舊金屬出售的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汽車,車管所憑機動車所有人的包含自行解體說明和自願承擔法律責任內容的書面材料,可按照機動車滅失辦理註銷登記。三、對原有機動車已轉賣但未辦理轉移登記,且機動車連續3年以上未參加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應當提供轉賣原機動車的包含受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的舊機動車交易發票、二手銷售統一發票或舊機動車交易協議。車管所核查受買人信息後,辦理註冊登記,並收存舊機動車交易發票、二手銷售統一發票或舊機動車交易協議的複印件。四、對已交售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但未及時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如果符合交售報廢機動車當時的車管法規和政策,可憑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相關牌證辦理註銷登記。五、對機動車註銷登記率、定期檢驗率在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時的上一個月均達到90%以上,且書面承諾在6個月內將本單位機動車註銷登記率提高到100%的單位,可辦理其機動車的註冊登記。六、存在未定期檢驗、未報廢註銷機動車問題的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辦理新增機動車的轉入或轉移登記時,車管所應當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將存在的問題處理完畢後再辦理其機動車的轉入登記。七、在辦理機動車的註銷登記業務中,機動車所有人涉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承諾不使用註銷車輛號牌號碼後,可先行辦理註銷登記,並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及時接受處罰。八、存在有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未報廢註銷機動車問題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初領、增駕、換證、提交體檢證明等業務時,應當先辦理機動車定期檢驗或報廢機動車註銷登記後,方可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相關業務。但是,對於所持駕駛證狀態為「註銷可恢復」或換證有效期和提交體檢證明的截止日期在30日以內的,由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作出在下次申請辦理有關業務前辦理完畢機動車定期檢驗或註銷登記的書面承諾後,可辦理有關業務。車管所應在駕駛證管理系統內做好記錄,如未履行承諾,則暫停受理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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