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今天的台北回温了,有点热。
是晴天,但才刚出门心情就被搞砸了。

都怪我和我姊都太烂好人了,无法拒绝人。
也都怪那位小姊太亲切了啦,教人怎样拒绝啊。
结果就被骗去做了什么人格心理分析的,浪费时间。

把这个事件除外,今天是开心的一天。
今天我看了我人生中第一场的音乐会。

整整站了四个小时,感觉双脚不是我的了。
脚尖,脚跟,脚踝。酸得不得了。
小腿,大腿,膝盖。痛得不得了。

最该死的是,我竟然站在一个180的后面。
虽然那男生长得帅,也长得高。但那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完完全全挡了我的视线。整个快抓狂。

信,的声音真的很震撼。现场比CD还要好听。
和他的距离就祗有八米,他真的好帅。

回来很好听。趁我很摇滚。火烧的寂寞很震撼。
我最喜欢的是unplugged的爱让每个人都心碎。
很感动,酸酸的,唱到心坎里的感觉。他的声音很有魅力。

riverside

他说,这是他重新开始的第一场演出。所以他不会唱以前的歌。
他却破例唱了,不会消失的夜晚。很开心,因为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

脚酸。憋尿。嘶吼。尖叫。没有晚餐。
很累,但真的爽翻了。ROCKER万岁!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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