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檢警偵辦第七河川局蔡姓正工程司遭謝姓承包商持木棒毆打造成右手食指骨骨折案,警方將蔡姓承包商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攝)

▲第七河川局蔡姓正工程司遭謝姓承包商持木棒毆打造成右手食指骨骨折,謝男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圖/記者陳崑福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檢警偵辦第七河川局蔡姓正工程司遭謝姓承包商持木棒毆打造成右手食指骨骨折案,21日傳訊謝姓包商到案,謝供說因工程問題,意見不合,才持現場木棒揮向蔡,造成蔡右手骨折,對此感到抱歉,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這起承包商毆打監工受傷案,今早立法委員黃國昌委員也在臉書po文,指「第七河川局人員在屏東縣被包商毆打住院,而且全案居然還私了……」,屏東縣警局長葉明潭獲悉後立即要求刑警大隊與恆春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初步調查,5月16日當天中午,蔡姓正工程司與遭謝姓包商為屏東縣車城鄉東門溪河道工程現場施工方式與工程進度問題發生口角,衝突中,謝姓包商持木棒毆打蔡姓正工程司,致蔡右手食指骨骨折。警方事後介入調查,惟報案人謝姓包商向警方自稱因在工地內跌倒致腳踝受傷,需救護車將蔡送醫院救護,不需警方處理。

專案小組於今日通知謝姓包商及蔡姓正工程司等雙方當事人到場製作調查筆錄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送辦,檢警重申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不容挑釁,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本案與黑道無關,警方也針對轄內公共工程全面清查,絕不容有不法集團在轄內從事不法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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