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假实习高峰,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今(2)日公布「全台大专院校实习情况调查」,结果发现绝大多数的实习生都认为自己符合劳雇关系、在实习场所中具有从属性,但在这些具从属性的实习中,却有高达77%的实习生领不到基本薪资,甚至完全没有薪水,此外,调查还发现,有50%的实习生加班了,却领不到加班费。

高教工会指出,今(2018)年年初教育部推出《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草案,声称将能避免类似去年在台中永采烘焙坊实习的两名高雄餐旅大学学生,遭雇主要求每天工作达14小时,却仅支付一个月16,000元的薪水等实习生被剥削的憾事。

但根据〈全台大专院校实习情况调查〉显示,高达80.3%实习生有雇佣事实,不过存在雇佣关系的实习生中,完全无薪资或津贴的有67.1%,有薪资但未达基本工资的有9.7%,两者相加竟达76.8%。

而针对实习生认为实习工作是否应当给付薪资的调查结果则是,有78.3%的人认为应该给付薪资,仅有14.7%的人认为不必给付。

此外,该份调查也发现,有劳雇关系的实习生中,只有34.8%的学生有劳保,75.9%的领薪实习生每日工作超过八小时,但是没有获得加班费的比例竟达50.4%,而在实习过程需要交通开支的实习生中,实习单位不提供车马费的比例约81%,对于实习生来说经济负担十分沉重。

调查也显示,高达88.6%的实习生都赞同实习属于雇佣关系且应有劳动保障,在在显示教育部若要立法保护实习生,应承认实习以「工作型」为主,然而,目前教育部却仅以「是否以学习为主要目的」来规范,高教工会批评,此举很有可能合法化前述实习生普遍被实习单位血汗剥削的现象。

此外,对于实习生来说尤为重要的转换实习单位部分,高教工会也发现仅有37.7%的学校提供实习生转换单位的管道,换句话说,当实习生遇到有问题的实习单位时,绝大多数只能忍耐过去以获得必修实习学分顺利毕业,无形当中变相绑架学生不得不隐忍退让,在恶劣的劳动环境下工作。

高教工会今日呼吁,劳动主管机关应全面调查各校合作的实习机构劳动状况,是否符合劳动法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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