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今天表示,为扩大吸引外国专技人才来台,已提出修法,对于已领有外国专技执业证书的外国人,在平等互惠原则下,依执业经历,应试科目等可以减免,也放宽应试语文。

考选部说明,专技人员考试法规定,外国人及华侨申请在中华民国执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业务者,应依专技人员考试法考试及格,领有执业证书并经主管机关许可。对于外国人报考规定,一向采相对开放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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