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國際特赦報告所提的個案匿名而且資料零碎,無從跟進。

國際特赦香港分會指,警方當日的表現未能達到聯合國訂明的標準。(資料圖片)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不斷,三個月來爆發多場示威衝突,警方拘捕超過1000人,期間多次被指濫用暴力,又傳出虐打被押送新屋嶺的拘留人士。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指示威者被制服後不但被毒打,有人在警署內被警員以硬物打雙腿,更被警員以雷射筆直射眼睛;有人目睹警員強迫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20秒;大量示威者被延誤送院等。組織批評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部份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

國際特赦組織指警方過度武力違國際法。(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警方重視相關指控,並指部分指控甚為嚴重。他又指,相關訪問在9月初進行,但指報告內涉及過去3個月社會整體環境的篇幅不多,包括警隊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等。

國際特赦斥警報復心態。(資料圖片)

他舉例指,警方平日作出拘捕後,警方會容許被捕人士聯絡律師,但近日有人在被捕時大叫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其後會有不同律師代表去警署尋找相關人士,警方需時安排被捕者與相關律師代表會面。

謝振中指投訴匿名且資料零碎,無法跟進國際特赦報告個案。

他又指,有關報告列出不少被捕人士在到達警署後所面對的情況,但並沒提及受訪者被捕時的前因後理,例如其在被捕前的行為等。他又指,相關投訴匿名,而且資料零碎,警方無法作出詳細跟進,並指對於匿名投訴無從得知真偽。他呼籲,相關人士盡快與警方聯絡,並向警方直接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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