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決定設立科創板以來,有關科創板的任何舉措,都受到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而舊年12月1日,上交所召集會員理事、監事召開座談會,就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徵求市場意見。與會的11家會員主要負責人圍繞科創板發行上市標準、發行承銷方案、交易制度、持續監管,以及註冊制試點實施方案等議題逐一進行討論,並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建議。但這次會議的具體內容並沒有公開的報道。

時隔一個月之後,這次科創板座談會的研討內容在媒體上曝光。據新浪財經報道,科創板新股發行上市標準或分五維度來考覈。

第一種即為市值-凈利潤標準:市值不少於10億,連續兩年盈利,最近兩年扣非後凈利潤累計不少於5000萬;市值不少於10億,最近一年盈利且營收不少於1億;

第二種是市值-收入-研發投入標準:市值不少於15億,最近一年營收不少於2億,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佔最近三年應收合計比例不低於10%;

第三種則是市值-收入-現金流標準:市值不少於20億,最近一年營收不少於3億,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累計不少於1億;

第四種為市值-收入標準:市值不少於30億,最近一年營收不少於3億;

第五種是維度較新也較模糊的一種考量:市值不少於40億,主要產品或市場空間大;經國家有權部門批准,取得階段性成果;獲得知名投資機構一定金額投資;醫葯企業取得至少一項一類新葯二期臨牀實驗批件;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技術優勢,符合一定標準。

建議將科創板投資門檻設為100萬 且有三年以上投資經驗 財經 第1張

從上述五維度的劃分來看,除了第一種有對利潤的考覈之外,其他四種均無對利潤的考覈要求。這也意味着未盈利企業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亦是可以上市科創板的。就此而論,科創板的五維度上市標準是值得肯定的,對於支持科創型企業的上市是有積極意義的。如果還像創業板一樣,死守着企業盈利的要求,甚至盈利的要求還不低,那麼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都已經不再是創業型企業了,而是創業成功的企業,如此一來,對於支持創業企業發展的意義也就要打折扣了。在這一方面,科創板顯然是總結了創業板的教訓與不足。

而在放寬IPO條件的同時,科創板相關制度的建設還需要跟上,不僅制度建設方面要從嚴,而且還要做好制度創新工作,而不能按目前A股市場的一些制度要求循規蹈矩。個人以為,科創板制度建設至少在這幾個方面是需要完善的。

一是科創板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必須打破目前A股主板公司的設計。根據目前A股市場的設計,新股發行數量不少於發行後總股本的25%,發行後總股本超過4億股的,不少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這是目前A股制度設計的一個重大弊端。這一制度弊端也令A股成了限售股股東的提款機。科創板必須廢除這一制度弊端。比如規定,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三分之一;首發上市流通股規模不得低於公司總股本的50%。

二是完善限售股的減持制度。從新浪財經的報道來看,科創板引入戰投至少認購20%,且持有期限5年。這一規定較之於A股市場現行的規定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仍有不足。戰投鎖定5年是必須的,但同時還需要增加相應的條款,即戰投減持時,上市公司必須具有穩定的盈利能力(至少已連續兩年盈利),如果上市公司處於虧損狀態,則包括戰投在內的原始股股東一律不準減持。而且就實控人來說,當其持股降到公司總股本的20%,一律不得通過大宗交易與二級市場減持,而只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一次性轉讓給願意接手公司經營與發展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投資者。

三是科創板的門檻設置不能太低。根據新浪財經的報道,座談會提到了科創板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除了50萬門檻之外,還加上了6個月A股經驗的要求。個人以為,這個門檻設置太低,很容易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由於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很多都是沒有盈利的公司,投資者要承擔的風險其實很大。故此這個門檻設置不能太低。建議將資金門檻的要求設置為100萬元,同時至少要有三年以上的A股投資經驗。只有6個月A股經驗的投資者基本上都還是“楞頭青”,根本就沒有識別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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