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集团董事长、也是远东商银副董事长徐旭东出席远银股东会。(图/记者颜真真摄,2019.6.19)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亚泥案,为此亚泥深表遗憾将提上诉。图为亚泥董座徐旭东,(图/记者颜真真摄,NOWnews资料照片)

亚泥新城山矿场矿权展限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判决撤销经济部行政处分及行政院诉愿决定。为此,亚泥对此深感遗憾,将于收到判决书后,与律师研究相关内容,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以正社会视听、捍卫股东与员工权益。

亚泥指出,矿权展限乃是旧权利的延续,并非新权利之设定。依现行矿业法规定,矿权展限并不适用于原基法之相关规定。不仅如此,在亚泥申请此次矿权展限前,行政院亦已于105年11月7日召集跨部会会议,认定「践行原基法第21条规定之时点,应于新矿业权设定阶段或既有矿业权之新矿业用地核定阶段践行,矿业权展限阶段毋需践行。」经济部、原民会之后均遵照该会议结论办理。

然而法院判决理由竟认定矿权展限仍需践行原基法第21条规定的咨商程序,明显违法,亚泥建请经济部针对本判决依法上诉、据法力争,以维专业主管机关之公信。

亚泥认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未采信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所提出各种的法规依据及明确事证,也不尊重主管机关经济部的专业判断,以及行政院的诉愿决定及行政院105年11月7日跨部会会议决议,亚泥就此深表遗憾。

亚泥指出,此例一开,对国内所有已核准或申办中,凡牵涉到矿权展限及土地开发相关案件,都将造成严重影响;不仅产业界无所适从,政府威信、法律秩序及执法公信力亦均将荡然无存。因此,亚泥建请经济部及行政院考虑本案将严重影响国内之经济与产业发展,务请坚守立场,依法上诉。

亚泥重申,公司一向重视部落居民的安全与权益,持续落实地方回馈机制,与地方共存共荣。新城山矿场建置了完善的环保、水保及矿场安全系统,更主动实施多项安全评估与监测作业,监测数据经由资讯公开网站对外公开、透明,也全力配合主管机关定期监督与检查。

多年来,亚泥新城山矿场历经多次台风、地震、豪雨等考验,从未发生矿灾,更获得日、韩及澳洲等先进国家肯认为永续典范,获奖无数。亚泥更持续与当地原住民部落进行三方会谈、诚意沟通,也主动在部落举办多场矿场安全说明会与现场会勘,并设置部落服务中心,获得许多部落居民的正面回应。

亚泥也说,水泥是国家及民生建设重要物资,政府如不能保障国内水泥产业的永续发展、完全依赖进口,则供应及价格均会受制于人,对经济及产业发展极为不利,亦将造成相关产业链的劳工(含原住民)失业,连带影响家庭生计,造成严重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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