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

老家,自己生活的地方。承載記憶的方式有腦子,書本,相片,還有就是帶有生活氣息的院子,那顆樹,那條巷……建築是沉澱歷史的載體。

老家的房子??,是我的避難所。18歲那年,父親找村裡,給我劃的院子……說起來都是淚。但我絕對不會賣的,不管什麼時候。

我朋友的父親,在外工作,一直堅持在老家蓋房,全家反對,老爺子說,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穿不花多餘的一分錢??都得蓋。最後蓋起來了。2008年汶川地震,他姑姑在地震區,回到蓋的房子住了大半年。

我給我朋友設計的老家房子好多套。他們的父母都很高興??外面的樓房再好,是兒女的家,老家的房子院子是父母的家,當然也是我們子女的家。孝敬父母就是改善他的住的條件,在父母有生之年,能給他們辦成這件事,父母最高興。

風水輪流轉,老宅不能賣!!!!


一畝6萬,老百姓住房有誰有一畝的,能有一畝的都不是老百姓了。

就算給我60萬我都不退,我老家三間房加上前后土地也不到0.3畝。退了就沒有了,今年有老闆來投資,岀3萬一間20年,要比一畝6萬多多了,但很多人都沒有岀租。為什麼大中國的磚家叫獸都喜歡致老百姓於死地呢?我還沒有聽到過有哪為磚家叫獸為老百姓說過話的。


那我就想問問提問題的人,退出了去哪裡?幹嘛去?

以我在我們當地的情況來看,退出宅基地,這種事情是不可以想像的,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除非這家人沒人了,絕了,不然基本不可能會退出宅基地的。就算是拆遷,也都是會給你按戶口人頭補償回宅基地給你們的。或者說除非是立改套,城市化建設,全部改成套房了。這可能算是一種宅基地退出吧,但是立改套的話,每個人基本上都會補償60平米左右的房子。有些條件好的只會更多。

當然了,可能有些人,已經在城裡安家,一家大小都落戶在城裡了。這樣他們也就沒有在農村擁有宅基地的資格了。大部分的人,就算房子買在城裡了,農村的宅基地也不願意放棄。一來是有些年紀大的人,希望落葉歸根,老了想回農村住住。也有部分父母想回農村住的,或者農村老家有親戚,老家有房子,過年過節可以隨時回來住住的。

如果是我,我也肯定不願意退出宅基地的,有宅基地,和城市套房,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宅基地,你可以翻建房子。舊了可以重新造,小區套房就不同了,除非等全部統一拆遷,不然就算老舊了,也很難重新拆的。


農村的宅基地如果自願退出以後,要想再申請的話,會非常的困難,甚至可以說基本上申請不下來了。所以說宅基地退出問題上一定要慎重,而且如果按照每畝6萬元的補償標準來退出的話,那這是一筆很少的數字。

正常來說,一個家庭在農村的宅基地面積也就在兩百平方左右,如果按照這個6萬元每畝的標準來計算的話,補償到手的話只有兩三萬塊錢。房屋另算的情況下,這筆錢也是一筆很小的補償款。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是一種用於村集體內部成員生活器具使用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首先它只限於村集體內部人員,外村人和城市人無法在農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簽署了退出協議,有償退出了,要想在農村申請也是非常困難的。以後再想在農村蓋房子,就很麻煩了。現在雖然有一部分農民來到城市中打工生活,但是我們也看到很多年以後等他們年老了,絕大部分農民工還是會回到農村地區居住生活。

如果現在把宅基地退出了以後,回到農村就沒有房屋可以居住,這也是一個很大的麻煩。因此在宅基地退出,要慎重考慮。從我個人角度來講,我肯定是不願意退出的,不知道大家是有什麼樣的觀點,歡迎在下面留言說說您的觀點。


關於這個問題就看個人怎麼想了!就我而言,我是不會退,因為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也是我除了喧囂的城市唯一可以回去的地方。這是我的「家」!在外的住房在我心裡只能稱為住處,一個容身的地方。而家卻在遠方——故鄉。

古人常說,落葉歸根。什麼是根?跟在哪裡?其實就是農村老家的那座房子,也是祖祖輩輩在此居住過的地方。那裡有我的兒時玩伴,有可親可敬的相鄰。有我難以忘懷的家園!給多少錢都不會退。因為我愛我的家鄉更愛我的故土,那是我經常魂牽夢繞要去的地方,待我退休以後我會回鄉安養老年生活。


補償在多也不願意退出!

老家,自己生活的地方。是每個人心中的避風港。老話說:落葉還要歸根,何況人呢!

老家的房子,對我來說意義非凡,我是一個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姊妹多!是父親一個人把我們姊妹幾個拉扯大的!他承載我的童年,青春期的所有快樂的時光!

太爺爺,爺爺,父親三輩都是農民出身,老家房子就是他們的命根!離開農村,他們去向何處!

現在父親依然是一個人,不過我們新建的房子,姐妹幾個都在他身邊!

老家的房子院子是父親的家,當然也是我們子母的家。


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塊錢可以說只要還在農村生活的人,是沒有人願意退出的,一畝地六萬如果是退出承包地的話那還是很願意的,但是退出宅基地這個價格肯定是不行的。

一般來說農村的宅基地面積現在一般就是200平左右,多了國家也是不允許的。所以農村的宅基地是沒有一畝地的,一畝地666.7平,200平大概也就是兩萬塊錢。先不說這個錢多錢少的問題,我們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現在實行的都是一戶一宅,如果一旦自己退出了,那麼你就不可能再申請宅基地了,也就意味著在農村你就不可能再有房子了。所以說如果是自己在城市發展的很不錯了,然後以後也沒有打算回農村了,那麼還是可以考慮接受的。但是如果以後還想在農村發展的話,那麼很顯然這個就有點不適合了。

當然也在網上看到一些地方,現在國家也是在實行有償退出宅基地,就比如說的空心房退出宅基地,這個不是說讓農村人退出宅基地,只是對於一些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房屋需要拆除的,會給與一定的補償,比如說存在一戶多宅的,那麼就必須要拆除,還有一些房屋無人居住的已經出現危房的,那麼這些宅基地就要騰出來。其實很多地方對於這樣的房子也是沒有補償的,不過也看到一些人說有補償的,所以每個地方也是不一樣的。

但是不管怎麼說如果是要自己退出宅基地一畝地六萬塊,對於大多數農村人來說應該是不願意的,即使在縣城買房了也不會退出的,因為我們都知道農村現在的發展是越來越好了,很多人在城市買房了,但是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還是保留著的,小編家也是一樣的。畢竟我們還是農村人,所以以後說不定老了還要回農村養老呢?

我們的根在農村,我還是喜歡農村的。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的。


現在農村目前嚴重的「空心村」現狀,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打工,由於農村的經濟發展、教育等問題選擇在城市安家,導致農村宅基地嚴重的閑置問題,還有很多人進城買房落戶之後仍不願退出宅基地,主要還是因為宅基地的補償金額少。那麼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6萬塊,但房屋補償另算,你還願意退出嗎?最近的這些年,農村的宅基地出現了很多不規範使用的情況,這很顯然不利於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去年的時候,國家全面展開了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在這個過程當中也發現了不少問題的存在。為了讓大部分的宅基地都能夠合理的利用,國家開始鼓勵農民主動退出宅基地,只要是自願退出的農民,都能夠拿到一定的補償。宅基地是農民的建房之所,是農民的安身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權歸農民,所有權歸村集體,目前宅基地只能用來建房,暫時不可以自由買賣。一些進城落戶的農民,擔心農村的宅基地會被回收,就想著提前賣掉,這是不被國家所允許的,買賣宅基地屬違法行為。其實對於這些進城落戶的農民,想處理農村宅基地的需求,國家早就出台了相應的政策,進城落戶的農民可以將宅基地退換給村集體,本著農民自願的原則,採取有償退出機制,給予農民一定的補貼。目前宅基地有償退出還在試點工作中,還沒有統一的標準,根據15個農村土地改革試點來看,自願退出農村宅基地,補貼額度在10萬元左右。10萬元,對長期貧窮的農民來說,的確是一個誘惑力非常大的天文數字,但絕不划算。如果沒畝地能補助10萬,絕不是偏遠山區農民的土地,而至少是城市郊區的土地,而城市叫去的土地,價值肯定很高,流轉收益也一定很可觀,一年的收益不說10萬,至少也在數萬元以上,放著長遠收益而不顧,卻看中一次性的短期利益,不是很傻嗎?但是話說回來農村土地永久退出,補償10萬在目前是很難實現,在大城市也很難實現。我們所說的土地一般是指耕地、林地,與宅基地的補償相差很大。宅基地在大城市的農村10萬/畝並不算是很高的補償。而耕地補償我10萬/畝,在目前很少有這麼高的補償。土地的價值,只要開發,只要有資金介入,土地就會突然升值。就算不開發,無資金介入,每年的征地補償也在逐年增加,也是保值的。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吧,在昕瑞生態當地農村大部分人是不願意永久退出土地使用權,在昕瑞生態當地縣城徵收土地也越來越難。退出宅基地就意味著今後永遠無法申請,在土地管理法中已經明說了,相信真正的農民是不會進行退出的,畢竟大家都有鄉土情結,就算是現在在城市裡買房子了,今後養老呢?相信多數人都會來到農村中,就連那些城裡老人也想要進入鄉村中生活。我們就拿農村自建房的拆遷來計算吧,大家可以拿到房屋的補償金、宅基地的補助款、附著物裝修補助、安置費,在補償的時候,宅基地的補助金並不是下發給農民的,而是直接發給村委會。 如果農民想要領取宅基地的補償款,那就意味著自願退出宅基地了,因此這筆費用通常農民是不會領取的。而劃分的安置房就是集體土地用房,如果今後有什麼變動,農民依舊可以申請宅基地,而領取了補償金就不能申請了。我們家鄉這邊拆遷是一處宅基地3萬元,但大家並不會申請領取。不過宅基地的補償金會用於安置房的建造,等於大家並不會吃虧。題主所說的6萬元/畝地,說實話這樣的補貼不是太多,一畝地是667㎡,而農村的宅基地面積在200㎡,這樣的話農民只能拿到2萬元左右,這樣一來更不會有人領取了。 進城裡生活,2萬元買房是杯水車薪,而將其保留下來卻可以讓子孫後代都可以享受,就算後代進城定居,但至少我們這一代人會居住。因此我是不會退出的,不管宅基地的價值多高,它都高不過商品房的地皮價值,大家怎麼看?

現在的小農經濟已經跟不上時代潮流了,一方面效率不高,農民生活水平提不起來,另一方面以後種地的人越來越少了,太苦了,所以國家應該想辦法改善這些辛苦了一生的老農生活了,包括他們的養老,醫療,住房,子女等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國家以一次性補償徵收或者按年租用的方式去利用土地,以部分補償的方式像單位或者農場那樣的給農民上醫療養老保險,在集約化整體種植的同時提高效率產量,還可以為我們的農民自由選擇出路提供保障,因為現在的後代大部分在城市,農民老人拿上國家補償的錢可以到兒女身邊買個房子,有了養老保障,互相有個照應,為什麼說現在的空巢老人那麼多,死在家裡好幾天也沒人知道,就是因為這些現實問題,所以願意,只是宅基地應該給的價錢高一點


退出宅基地就意味著今後永遠無法申請,在土地管理法中已經明說了,相信真正的農民是不會進行退出的,畢竟大家都有鄉土情結,就算是現在在城市裡買房子了,今後養老呢?相信多數人都會來到農村中,就連那些城裡老人也想要進入鄉村中生活。

我們就拿農村自建房的拆遷來計算吧,大家可以拿到房屋的補償金、宅基地的補助款、附著物裝修補助、安置費,在補償的時候,宅基地的補助金並不是下發給農民的,而是直接發給村委會。 如果農民想要領取宅基地的補償款,那就意味著自願退出宅基地了,因此這筆費用通常農民是不會領取的。而劃分的安置房就是集體土地用房,如果今後有什麼變動,農民依舊可以申請宅基地,而領取了補償金就不能申請了。

我們家鄉這邊拆遷是一處宅基地3萬元,但大家並不會申請領取。不過宅基地的補償金會用於安置房的建造,等於大家並不會吃虧。

題主所說的6萬元/畝地,說實話這樣的補貼不是太多,一畝地是667㎡,而農村的宅基地面積在200㎡,這樣的話農民只能拿到2萬元左右,這樣一來更不會有人領取了。 進城裡生活,2萬元買房是杯水車薪,而將其保留下來卻可以讓子孫後代都可以享受,就算後代進城定居,但至少我們這一代人會居住。因此我是不會退出的,不管宅基地的價值多高,它都高不過商品房的地皮價值,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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