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藥,首先張子強這事兒做的還算光棍,比較按道上的規矩來,綁了之後自己到李家談判,收錢之後放人也放的爽快,明顯就是為求財而來,這筆錢對李嘉誠來說不至於傷筋動骨,自然也要按照道上的規矩來。所以李嘉誠自己也說,被綁首先要怪自己太大意,給了綁匪機會。

其次,即便是李嘉誠,要想報復張子強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作為富豪和守法公民,他要考慮的問題太多,要想天衣無縫、合理合法地報復張子強,難度太大,當時港府和警方費那麼大勁,也幾乎等於拿張子強毫無辦法……尤其是費這麼大心思,對李嘉誠來說性價比太低了,多少個億都賺回來了……為了這十億,不值得。

再次,李嘉誠是多麼老辣的眼光,他對張子強說那番話絕不是隨口說說的,因為他也明白,張子強這種亡命之徒是不能得罪的,你捧著他、哄著他,他還能有點江湖道義束縛,至少要個面子,你真要把他逼到絕境了,魚死網破,人家是爛命一條,臭魚爛蝦,李嘉誠家可是賠不起啊,防不勝防,拿命換命的虧本生意,李超人怎麼會做?換句話說,李嘉誠給了張子強十億,其實也等於在黑道拿了個投命狀,後邊誰再敢對李家下手,這分明是不給強哥面子啊……尤其是我們看,張子強將綁票所得揮霍殆盡,再入絕境,也沒有再對李家下手,而是選擇了香港另一位大富豪,可惜沒有得手。

最後一點就是,李嘉誠老早已經看出來,走偏門日子不會長久。張子強壞事做多了,自然會遭天譴、遲早有人收拾他……所以對他來說,完全沒必要為了這麼個爛污角色多浪費精力而已……


張子強,被稱為「世紀大盜」綽號「大富豪」,香港犯罪集團首腦,他的犯罪金額曾被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足可見這個人的厲害之處。

張子強除了如題目所說的綁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扎被告知李澤鉅,獲得贖金10.38億元外,其實他還做了其他幾大大案,如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6億港元,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幣6億元等等。他每一次作案都是大手筆,他盯的目標都是富豪級別的,每次勒索贖金都非常巨大。

而作為香港第一富豪的李嘉誠,錢有的是,背景也不是不厚,各方面的關係也可謂不深,為何不報復張子強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張子強是一個犯罪集團,而不是幾個人的偶然行為。在實施綁架李澤鉅的時候,張子強已經成立了一個實力很大的犯罪集團,他手下有很多人,而且各有分工,部署周密,在啟德機場實施的搶劫運鈔車,在被捕之後,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被釋放,而張子強倒打一耙,將香港警方告上法庭,最終還勝訴了,而且還得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賠償。從這個事例中就可以看出,張子強集團的實力。

【2】兩大犯罪集團的強強聯合。在張子強實施犯罪被關進監獄後,在獄中認識了另一個犯罪集團的核心成員,這個犯罪集團就是葉繼歡犯罪集團,葉繼歡號稱大賊、賊王,是香港有名的悍匪,他是第一個在香港使用AK-47行竊的悍匪,在一次搶劫中,他自己拿著AK-47在店門口望風,被市民拍攝下來,後被電視台播放,聲名鵲起。犯罪集團竟然帶著AK-47進行搶劫和綁架,誰敢碰他,何況兩大犯罪集團還聯合起來,勢力更加雄厚,雖然後期葉繼歡被捕,但是他的手下一直跟隨張子強進行不法行為。

【3】張子強在暗,李嘉誠在明。李嘉誠作為第一富商,產業眾多,他們都要哪些產業,分布在哪等等,這些基本信息張子強們都一清二楚,包括家庭人員的行動軌跡等等。而張子強在暗,一切都是偷偷在進行,犯了這麼多案子,香港警方都拿他沒有辦法,何況李嘉誠自己了。

所以,綜合以上三點依據,作為受害人的個人是沒有實力和能力來應對這個龐大的犯罪集團的。


李嘉誠這條老狐狸,他是破財消災,他也怕被報復,所以選擇了沉默,一個奸商也離不開黑白兩道上的人,拿他的錢,誰又知道人家幫他做過什麼壞事,一個奸商是不會吃虧的,誰又知道他們在背後又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別把李嘉誠這個老混蛋想的太高尚太大度了,背地不知做過多少壞事


這是大智慧,一種取捨!李嘉誠原話:這10億是為自己買單,自己本是公眾人物,卻沒有重視安保問題,既然已經造成了後果,自己就要為此負責,為表誠意先付五千萬,只能湊到10億現金,希望張先生拿到這比錢之後從此金盆洗手,做些投資生意,就能保到以後平安享受人生,如若不懂節制,10億也維持不了多久,必將為此付出代價,甚至搭上姓名。張子強對李嘉誠心服口服,但並未聽進良言,後來被李嘉誠言中


君子協議。都知道李嘉誠是著名的香港富豪。如果知道李嘉誠不守諾言,這在商場上是大忌,哪怕是唄敲詐。要麼當場拒絕張子強,要麼別裝作委曲求全找後賬。再說可能十億對他來說不是太困難,比拿自己兒子冒險更不划算。商人嗎,誰會比一個成功商人更會權衡利弊。


首先我認為張子強這件事,按照暗道兒上的規矩來說辦的比較敞亮。李嘉誠做為一個父親來說,做的也是非常的合適。

我們先來看看張子強,張子強出生在廣西。很小便跟隨父親來到香港,張子強十六歲的時候,在當地就是一個很有名的古惑仔了。1991年7月張子強策劃搶劫運鈔車1億多港元,被警方抓捕。他妻子卻用搶來的錢和給丈夫打官司,最終章的將被無罪釋放。1996年5月,張子強將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綁架,並要求李嘉誠支付20億港元的贖金。第二天張子強森帶炸藥來到李嘉誠家裡和李嘉誠進行談判。最後李嘉誠答應給張子強10億並且先給了3千多萬作為定金。事後李澤鉅被放回。最後李嘉誠支付給張子強10.38億。拿到錢後張子強走的時候,李嘉誠還建議張子強用這筆錢去買他們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到第三國去投資,或者是放在銀行里。這樣就能夠保證他這一輩子生活無憂。當時張子強只回應了兩個字,呵呵。張子強最後分到了3.6億現金。最後張子強就拿著這些錢繼續賭博,然後全部揮霍完了。後來1996年,他還策划了綁架香港富豪郭炳湘,也獲得了6億港元的贖金。他還策划了綁架了澳門賭王何鴻燊,不過最後沒成功。1998年張子強因從內地花重金購買炸藥。在江門被大陸警方抓獲。1998年1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強進行了審判,判處張子強死刑。

李嘉誠作為一個父親沒有選擇報警,而是選擇支付給劫匪是10億港元。這也說明了在生意人眼裡也是有感情的。兒子沒有了就沒有了,但是錢沒有了可以再賺。再說作為一個生意人也沒有必要去報復一個亡命之徒。就算他報復了,張子強被抓起來之後也沒用,香港當時不會判死刑。再說張子強被抓起來之後,他還擔心張子強的同夥的報復,他也怕張子強同夥繼續報復他們李家!這就是所謂生意人的破財免災。


報沒有報仇雪恨只有主編知道,張來大陸搶劫銀行是誰教唆的,誰知道報仇與沒有報仇。一個要錢,一個要命,不知道誰是贏家?一個聰明絕頂,一個傻不拉幾送了命。在香港的法律法規,張不會被槍斃,但是我們大陸的法律法規特別嚴,對殺人,搶劫,販毒,這些是重罪。誰不知道我們大陸的法律法規,特別嚴。只有張子強還傻不拉幾的上當,來大陸搶銀行。那個時候大陸十三億多人,唯一的只有張軍搶了運鈔車。大陸那麼多窮人,沒有嚴厲的法律法規能管的住嗎?能乖乖的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幹活嗎?都去搶劫銀行,搶劫有很多錢的地方了。在大陸,傻子搶劫殺人,販毒。聰明人做生意,老實人打工種植,養殖。


一面將霍英東吹奉為愛國商人,一面將李嘉城攻擊成小丑。這是十分不公平的,在我看來,他們都是愛國商人,但他們從商的先天環境不同,所走的路也不一樣。肓目的吹奉及胡亂的指責都是不符事實的。難道霍英東先生在國內的投資及捐獻是愛國,而李嘉城先生在國內的投資及捐獻就只是唯利是圖的小丑?你們又是否知道霍先生給國捐獻了多少?李先生的捐獻又是多少?


這個社會是你奸我詐的現實社會,李被張敲詐十億,對李來說只是九牛一毛,因為李的錢詐錢有道,根本對其動搖有限。張在黑道根深蒂固,爛命光腳的遍布香港每個角落,假如李報警,香港警察對張的黑道也是投鼠忌器,奈何不了。李是聰明商人,所謂無商不奸,留的青山,還怕燒不死張。之後反生張在大陸被捕和判死刑,全是水深的很,有腦的人都明白是誰主控這一切的吧。李正應驗是這種人:識時務者方為俊傑。


明面肯定不能報復,誰報復誰是傻子,暗地裡就不知道了,如果明裡報復一方面是會受到組織反擊,到時候說不定兒女不全,另一方面報復同樣受到法律制裁,好比別人打了你,他進了監獄,他出來後你找他報復,你一樣要進去,且李嘉誠是公眾人物遠不止法律制裁那麼簡單,公司損失也許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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