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S in Basel
▲瑞银集团(UBS)积极推广艺术教育,建立艺术领域的专业性不遗余力。(图/美联社/达志影像)

为了扩大整体社会对于支持文化发展的资金活水,文化部于6月时成功与证交所协调,将「促进文化发展」纳入《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的「维护社会公益」实践范畴之中,未来预期将有助于促进更多上市柜公司投身支持台湾文化发展之列。然而,尽管近几年已有愈来愈多的企业投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的领域,但不可讳言的是,许多企业仍会以「乐捐」的心态来看待CSR,甚至部分企业会认为是迫于法令规定而无奈做出的「不乐之捐」。因此,在文化部成功为台湾文化发展的支持资源打开了另一扇闸门之后,接下来应思考如何说服更多企业投入,以及鼓励企业以更多元的CSR投入模式来支持文化。

依据CSRone永续报告平台统计,在今年共528家企业出版的永续报告中,提及去年曾投入支持「艺术与文化」者,占整体家数的48%(254家)。另外,依台经院盘点上市柜公司的CSR报告内容,曾投入支持文化领域的企业家数占比亦低于五成,显示仍有半数以上企业的CSR资源并未投入于文化发展。换个角度想,向上开拓的空间还很大。

那么,如何说服更多企业将CSR资源投入支持文化发展呢?对于企业经营又有什么帮助?

首先,从整体国家和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从欧美日韩等国际经验都可以观察到,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愈蓬勃,愈能够激发个人的想像力,为经济带来活力,提升生活品质,并且有机会吸引到世界顶尖的人才和企业前来。因此,如果有更多企业投入支持文化发展,对于整体国家和经济而言,将有助于形成一个正向的发展循环。

其次,除了国家经济层面之外,从国内外企业案例经验中可以发现,投入支持文化发展,也可以在个别企业层次形成一个小型的正向发展循环。其实以目前的国内外趋势而言,企业看待CSR的观点已经从过去的「责任负担」,转变成融入公司永续经营策略的一环。支持文化发展至少可以为企业经营带来三大好处:(1)有助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及价值;透过经费或物资之补助、赞助、慈善捐助或鼓励员工担任志工等方式,协助文化艺术相关人士及团体,有利企业品牌形象与文化艺术元素结合,创造顾客认同,提升企业商誉。(2)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及向心力,有助改善企业营运效能;许多企业都发现,将文化艺术融入工作环境,或者提供员工参与欣赏文化活动的机会,都有助于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增加工作效率。(3)有机会因此改造企业商业模式;部分企业借由CSR参与文化艺术,从而为本身的产品或服务设计带来创新灵感,甚至从中开发出新的事业领域。

此外,在投入模式方面,政府也可以鼓励企业多多发挥创新想像力。目前上市柜公司CSR对于文化发展的支持,多以非长期性或零散式的资金赞助或捐助为主,例如企业冠名赞助或包场支持电影及艺文表演活动、捐助文化机构等等。这种「资金赞助或捐助」模式,对于企业来说虽然较为单纯,但因为赞助行为往往与公司业务无涉,因此容易让企业经营阶层产生「乐捐」或「不乐之捐」的偏颇心态。甚至有些企业对于文化发展的支持,是在现任企业领导人的个人理念及意志主导下来进行,未来一旦公司领导人更迭,对于文化的支持即可能因此中断或产生变化。而要让企业支持文化发展成为常态及永续,关键仍在于CSR支持文化的方式能否与企业经营活动贴近,例如与企业本身专业相结合,或者有助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发展。

支持文化方式与企业本身专业相结合的案例很多,例如大家所熟知2018台中花博的亚洲最大巨型机械花,是由台中在地包括机械、光电、制伞、营造、AI 程式设计、动画、音乐等不同专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士,共同协助主设计团队的豪华朗机工,克服了预算及时程不足的限制,共同完成了这项著名的巨型公共艺术创作,让世界看见台中在地产业的专业能量。

支持文化方式与企业商业模式相结合的案例也有许多,例如瑞银集团(UBS)除了常年支持与委托艺术家创作、全球广泛参与艺术赞助之外,也收藏庞大艺术品,梳理当代艺术史,推广艺术教育,建立艺术领域的专业性,同时结合本身金融业务的商业模式,成立艺术咨询服务中心(Art Competence Center),提供高资产客户艺术品投资、维护管理、艺术法律咨询等专业艺术顾问服务,建构完整的艺术金融版图。

有鉴于目前CSR资源投入支持文化发展仍有拓展空间,建议政府应尽可能针对不同产业,搜集汇整国内外企业投入支持文化发展的CSR模式案例,提供企业参考,鼓励企业从本身所拥有的资源、专业和商业模式出发,多元想像各种支持文化发展的创新模式,以期激发源源不绝的艺企合作活水,共同为国家经济和企业经营创造正向发展循环。

●作者:卢俊伟/台湾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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