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普吉島殺妻事件?
從保險角度來說一下吧。
這個人的目的就是騙保,然後獲得高額的保險賠償。但是想得不夠全面。
這份保險男方是投保人,同時也是受益人。
估計男方當時買保險的時候,只考慮了最好的結果。
就是女方被淹死,順理成章獲得理賠金。
但是
通常情況下,投保人殺害被保險人是無法獲得理賠的。
但是受益人殺害被保險人是可以獲得理賠的,只是這筆錢不再給受益人,而是當作被保險人的遺產來處理。
所以這個案子從目前來看就是最壞結果了,基本沒有理賠,孩子沒爹沒媽.....
自己同床共枕的人居然一直想著殺了自己,太恐怖了
想錢想瘋了,自私自利,沒有法律知識,害人害己,因果報應,這種人到地獄做餓鬼去吧。
看了以後心如刀絞。女孩和我生活在同一城市,現在她經過短暫的人生後回到了她來時的天國,那裡不會再有魔鬼,她會在那裡安息。
人性的扭曲,保險及法律知識缺乏。
自私自利,沒有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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