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是最頭疼的問題,可以說就目前的中國來看,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只能是等待。

因為很多這種時候都是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導致,這個時候你起訴開發商,他是根本沒有賠付能力的,想我所在的瀋陽,也有不少這樣的樓盤,現在看來等待一定的時間不少都已經妥善解決了,接盤俠出手接盤,因為城市的發展速度很快,每年都以幾公里甚至幾十公里的速度向外擴深,當年你買的房子,經過幾年的發展,價格可能都已經翻倍了,在利益的驅使下,就會有接盤俠出手。

前段時間傳出的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其實這個是能從根本上解決爛尾的問題,希望很快實現吧,不要再讓老百姓的血汗錢拜拜打水漂了。


一是按照合同約定辦理,非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下,由開發商按期支付遲延交房的賠償金;二是合同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國家標準合同要求開發商支付賠償金,直到交房之日為止。如果開發商明確表示不能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房子交不了房無非幾個原因,首先是工程問題沒有建好達到交房驗收得程度,其次是開發商資金問題,沒有資金繼續建房,或者是因為自然原因《這個很少有啦》!總之這些在規定時間內,合同約定內不能按時交房開發商要負責任。具體按照合同條款實行。實在不行建個業主羣,一起起訴開發商,走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益!


買賣合同有約定交房日期的,如果開發商存在可以到房管局及主管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屬於合同糾紛,如果開發商跑路了,這個可以多人聯合去房管局信訪辦去投訴有政府部門主管部門聯合執法進行處置資及理賠問題。


衡陽的房地產商的通病,我買的沐林美郡該2008年交房,結果拖到2010才交,告也沒有用,只能忍了。


分幾種情況

1,如果是延期交房,可以看合同上面約定的延期交房的條款,要求開發商補償

2,房子無法交付,就是開發商沒有繼續做了,這就要聯繫開發商那邊核實實際情況,再做下一步法律途徑的打算


我們也是,買的房子去年交房。到現在也沒有交房,發信息問。也沒有回答,房子都搞好了,就是沒有等到通知,投訴無門!


如果是開發商本身的直接原因導致工程延期,晚交房,這樣大多數,都會有違約金賠付的,具體多少,可以參照你當時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都會有個百分比,如果延期交房,導致你還有其他重要的損失,你也可以和開發商商談,具體賠償方案。


那就是爛尾了,婁底最多。


現在的房子,大都是期房出售,一般都是開發商在合同期限內交房的,如果沒有在期限內交房,超過合同期限一天,開發商都是要給業主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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