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五月再訊

去年曾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馬金泉,被控以沒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馬金泉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定於5月6日開審,預計審訊進行3天。馬暫時沒有律師代表,聲稱將於審訊期間自辯。

馬金泉否認未交選舉申報書。

被告馬金泉,65歲,報稱退休。控罪指他於18年5月15日,身為2018年立法會港島地方選區補選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B)及(1C)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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