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六書的「轉注」和「假借」造字法是什麼?很長時間以來我都沒搞明白,因為眾多教材解讀「六書」都以許慎的《說為解字》為標準,其中對「轉注」和「假借」造字法就解釋得模模糊糊:

象形:「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指通過描繪萬事萬物的形狀來造字,比如:日、月、大、木、目、山、水、牛、羊、女……

指事:「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就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加象徵性符號來造字,比如:上、下、本、朱、亦、刃、甘……用純象徵性符號來造字也是指事字,如:二、三、五、六、七、九、十、丁……

會意:「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就是用兩個和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成表新意義的字(形聲字排除在外),比如:武、信、休、取、明、益、森、鳴……

形聲:「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就是用表義之形旁和表音之聲旁組成的字,比如:證、抖、戰、勵、芳、崗、圓、想、晨……

轉註:「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建類一首」就是兩字的形旁相同,「同意相受」就是一個字可以註解另一個字,比如:老與考……(定義錯誤而狹隘,例字很難找,就「老和考」兩個字)

假借:「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就是有讀音而無其字,借已有的同音字來組字,比如:令和長……(定義錯誤,借「同音字」來造字和「形聲字」有什麼區別?例字「令和長」也不同音,誰借了誰來造字?)

漢字的造字法是古人根據漢字的偏旁、結構和造字規律,進行歸納總結出來的。漢字造字法的「六書」,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五曰六書。」可惜「六書」沒有具體名稱,也沒有對六書做解釋。 西漢劉歆《七略》:「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這是對六書最早的解釋。

許慎《說文解字·序》對「六書」的改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和假借,不僅下了定義還舉出了例字,這對我們認識和理解漢字大有幫助,許慎對「轉注」和「假借」兩種造字法的解釋和舉例都是錯誤的。

《說文解字》對今天我們瞭解漢字的造字和起源已經過時了,《說文解字》不僅對「轉注」和「假借」兩種造字法解讀錯誤,對漢字的字源字義解釋只依照篆書,缺乏從甲骨文到金文到篆書到隸書到楷書的全面解讀,只按部首檢字也不方便,很多漢代以後的字也沒有解讀。

關於漢字字源方面的書,我推薦呂景和的《漢字解形釋義字典》和李學勤主編的《字源》,這些都比原版及各種註解版的《說文解字》更實用更全面。

轉注字

《說文解字》對「轉注」解釋是:「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建類一首」就是兩字形旁相同,「同意相受」就是一個字可以註解另一個字,轉注字都是一對一對的兩個字,例字只有「老與考」,很難找到幾個符合許慎的轉註標準的例字了。轉注字的例字也太少了吧,就「老和考」兩字有必要搞個造字法嗎?

什麼是轉注?這是漢字「六書」中爭論最多一個問題,自唐朝以來,有關「轉注」的解釋有70多種,至今都沒有取得共識。這些解釋分為「形轉說(以南唐徐鍇和清代江聲為代表)」、「義轉說(兩字可以互訓,以清代的戴震和段玉裁為代表)」和「音轉說(以民國章太炎為代表)」三類。他們的解讀和例字都沒有脫離「老考等耂旁字」的窠臼,例字太少,缺乏說服力。

我認為轉注的本質是「轉而注之」,就是原字的意義發生了變化而轉作它用,其本義用另一個字來註解和代替,轉注字都是兩字一對,比如:

其--箕:「其」本義是「簸箕」的象形,後來轉做虛詞,「其」的本義用「箕」字代替;

易--蜴:「易」是「蜥蜴」的象形,後來轉做容易之易,本義用「蜴」字代替;

奇--畸:「奇」是「畸-人殘廢了柱個柺棍」的象形,後轉做形容詞,本義用「畸」字代替;

斤--斧:「斤」本義為「斧」,後來轉做量詞「斤」,本義用「斧」字代替;

且--祖:「且」本義是「男根-性繁殖的源頭」之象形,後轉做虛詞,本義用「祖」字代替;

然--燃:「然」是「生火烤肉,犬聞香而來」的會意,後來轉做虛詞,本義用「燃」字代替;

而--須:「而」本義是「鬍鬚」之象形,後來轉做連詞,本義用「須」字代替;

莫--暮:「莫」本義是「暮-太陽落在草下」之會意,後來轉做虛詞,本義用「暮」字代替;

要--腰:「要」本義是「人體腰部」之象形,後來轉做動詞,本義用「腰」字代替;

益--溢:「益」本義是「水從皿中溢出」的會意,後轉做益處之義,本義用「溢」字代替;

自--鼻:「自」本義是「鼻子」之象形,後來轉做介詞,本義用「鼻」字代替。

……

「建類一首,同意相授」定義模糊,「形轉說」、「音轉說」都沒有抓住「轉注」造字法的本質,準確的定義應該是「原字義轉,另字注之」。

認識轉注字可以看到漢字的發展路徑----由簡單到複雜,從名詞轉變為動詞或形容詞,由實詞轉變為虛詞。

假借字

近幾年我心血來潮,對世界不同語言文字的比較和漢語漢字的改進問題費了不少腦筋,對「轉注」和「假借」造字法的解釋越來越懷疑起來。

在漢字的識讀與改造過程中,我發現漢字中大量存在的與聲旁字讀音完全不同的所謂「形聲字」,比如:

白bai---bo伯舶鉑帛 po迫泊魄粕 pa怕珀帕 quan泉 zao皁 huang皇 jie皆 兌dui---shuo說 tuo脫 yue悅閱

告gào---gù梏牿 hú鵠 jiào窖 kù酷

夬guai---que缺炔 jue決訣抉 mei袂

見jian---gui規 guan觀 kuan寬 lan覽 jue覺 liang靚 mi覓 shi視

且qie---cu粗殂 ju跙沮狙疽齟雎 qu蛆 zu祖阻組詛俎 zhu租助 zui咀 xian縣 yi宜

青qing---cai猜 qian倩 qiang錆 liang靚

者zhe---du都賭堵睹 chu褚儲 shu暑署 zhu豬諸煮箸渚著 tu屠 xv緒

佔zhan---dian點店玷 nian拈鯰黏 nian拈 zhen砧 tie 貼帖

隹zhui---dui堆碓 huai淮 jiao焦 jie截 ju雎 sui睢 wei維惟唯帷 xiong雄 yan雁 zhi稚 zhun準

……

這些所謂的「形聲字」與「聲旁字」的讀音完全不同,這那就不能叫形聲字。細看這些所謂的「形聲字」,它們的讀音不是古今音變導致的,古今音變再怎麼變都不可能有十幾個不同的讀音,它們顯然是亂借聲旁造字形成的,也就是說,這類字是真正的假借字,而不是所謂的「形聲字」。

「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許慎對假借字的定義和舉例也搞錯了,「依聲託事」是借同音字來組字,怎麼組字?同音的聲旁字和形旁組字,這和形聲字的定義不是一樣的嗎?

再看例字「令長」兩字,是長官當然要發號施令,哪是什麼假借呀?是意義密切相關而已,再說「令長」兩字既不同音,也沒有一個字借另一個字做聲旁來組字。

關於假借字,文字學家們也有很多不同意見,但都圍繞在「令長」兩字做討論,認為「令長」是引申,所舉的例字很少,還是陷在《說文解字》窠臼裏,沒有本質的突破。

假借字的本質是「借用讀音不同的聲旁字」和「表義的形旁」來組字。 什麼情況下需要假借?不是自家的才需要借,用同音的聲旁字是自家的字,和形旁來組成形聲字,那不需要借,只有不是自家的讀音不同的聲旁字就需要借,所以假借字的定義應該改為「有音無字,借異聲符組字」。那些與聲旁字讀音完全不同的所謂「形聲字」其實就是「假借字」。

比如「棵ke」借用了讀音不同的聲旁字「果guo」和「木旁」組字,其它的「課顆稞窠」也都用借來的「果」組字,至於聲旁字「果guo」的表音功能就不管了。後來發展到亂借亂用,一個聲旁字被組合成多個不同讀音的字。

假借字的泛濫成災,極大削弱了漢字之聲旁字的表音功能,在8846常用字中,與聲旁讀音完全相同的字只有876字,看字識音準確率僅僅9.9%。假借字大大增加了識字的難度,讀字不敢看半邊,只能死記硬背。

假借字的泛濫,說明造字的規則沒有確立,更沒有形成社會共識,後人造字無法可依無章可循。有人說古今字音變化大,也不至於不到10%的形聲字與聲旁字讀音相同吧? 漢字「六書」非許慎首創,許慎只是在前人的基礎上做了修改總結,近兩千年來,至今沒有推翻許慎對「轉注」也「假借」造字法的錯誤解讀。今天海量的資料還在延續著許慎的錯誤,崇古尚權威的習性真可怕。

亂用聲旁字的假借字本質是造字上的懶惰,假借字本身就不應該存在,應該通過系統改革,把假借字變為真正的形聲字,恢復聲旁字的表音功能。

如何消滅破壞聲旁表音功能的假借字?可以用以下方法:

1、改用已有的同音聲旁字來組合,比如「海hai」字的聲旁字是「每mei」,mei與hai讀音完全不同。hai音下的獨體字有「亥」,可以「氵亥」組字表「海」,「海」就無須死記硬背了。

2、有些讀音下沒有筆畫少的聲旁字可以組合,可以將本讀音中的某個字用象形、指事、會意造字法改為筆畫少的聲旁字,其它字與此聲旁字組成新字。比如:

die音節---diē爹跌 dié碟諜蝶牒 die喋垤 diě堞鰈 diè疊迭瓞,可以將蝴蝶的「蝶」字象形為筆畫少的獨體字,其它同音節字再與此獨體字組成新字。

很多聲旁字本音沒有用,而其它讀音卻在亂借,比如上表中的「兌、夬、少、者」等等。漢字約有170個形旁,聲旁字約1000個,《新華字典》中有1319個讀音,筆畫少的聲旁字還需適當增加,一個讀音至少有一個筆畫少的聲旁字,筆畫少的聲旁字至少要增加300個。

漢字的造字能力極強,用象形、指事、會意造字法新造聲旁字,再用形旁與新造的聲旁組字,這樣造字纔有理據,新字的識讀、書寫才方便,漢字的難度才會降低,才會克服漢語和漢字最難學的頑疾,方便漢語的全球傳播。


六書,首見於《周禮》,清代以後一般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漢代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六種類型,總稱六書。

轉注和假借都是用來製造「同義字」的,轉注字中如果大家要表達的意思相同,就會採用統一部首。假借字採用了引申的意思,比如本來沒有這個字,但按照其意義和原字相關就用了這個同音字。

轉注和假借原則上都不能產生新的漢字,只是將有相同屬性的字給予統一的部首或者是音符。都反映了語音的發展變化或方音的差異現象。


六書,指古人分析漢字形體的構造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前四書是造字方法,後兩書是用字方法。因為假借沒有造出新字,所以它的形體構造不能超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形體構造的範圍。

轉注字是一種完全同義詞,從語言的角度上來說,它增加了人們的負擔。如今天就只用「老」字而不用「考」字了,「考」的意義用法已經轉移。轉注字雖然沒有產生新的造字方法,但是造出了新字,而且新字往往是形聲字。它反映了語音的發展變化或方音的差異;同時它也反映了一種語言文字現象:即文字是如何調整自己的形體以適應發展變化了的語言的需要的,它是一種動態的文字現象。

許慎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對轉注字,它們都屬「老部」(所謂建類一首)許慎對「老」字的解釋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謂同意相受)。

轉注字有三個條件:兩字同一部首、二字聲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釋。

文字不是一人一時一地所造的,可是各種文字的功用同樣是紀錄語言的,因此,同一意義的語言,甲地造出的字,和乙地造出的字可能不同;起初用的字可能和後來用的字也不同了,這些在不同時間空間造出的「語根相同,語義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文字在某時某地都已經普遍使用,既然很難取消使用,就用轉相注釋的方法來溝通這些文字。

轉注與假借的不同:轉注是「一義數文」,也就是「異字同義」;假借是「一字數用」,也就是「異義同字」。就六書的轉注來說,轉注於「異字同義」之外,還要在聲音方面「同一語根」。

假借簡單說來就是同音替代。口語裏的詞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字來表示其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揮,「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所說的是指因音同而借字;而他所舉的例字,卻是指因義轉而借字。因此,許慎所謂的「假借」實際上包括兩種:一是轉義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有聯繫,即通常所謂的引申關係,例如,本義為「命令」之「令」假借為「縣令」之「令」,本義為「衣小」之「褊」假借為凡窄狹之稱的「褊」,本義為「茵席」之「因」借用為表憑靠、因緣之「因」,本義為「育子」之「字」共用為文字之「字」等。二是同音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毫無聯繫,而只有音同或音近的關係,如本義為一種鳥名的「難」假借為難易之「難」,本義為朝暮的「莫」借為表否定的「莫」,其它如「孰、闢、而、汝」等。

另外,通假與假借的異同也是值得注意的。

漢字通假是指古代書面語中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現象。它有以下特點:

(1)通假字是本字音同音近的替代字;通假義是指與字形所表示的意義無關的被通假作它字的意義。

(2)用字與寫別字不同。寫別字是錯用了沒有得到社會認可的不合規範的字;用字通假則是用了古代社會認可的約定俗成的替代字。

(3)秦漢以前,由於字詞關係尚不穩定,用字通假現象較為常見。魏晉以後,逐步形成了詞有定字的局面,用字通假現象日益減少。

通假與假借的相同點:都屬音同音近借用,都把漢字作為記音符號。

通假與假借的不同點:

(1)假借是借用一個音同音近的字來書寫未造字詞,特點是「本無其字」。通假則是已有本字卻用另一個音同音近的字來代替,特點是「本有其字」。

(2)假借字對所借字形往往是長期的甚至永久的佔用。通假則是暫時的、偶爾的替代,字詞關係確定後,一般就不再用通假字而只是本字了。


古人造字有侷限性,造出來的字有很多都站不腳,不合理,不能成為造字法。

許慎的 《說文解字》本來可當一部優秀的字典,但解釋也跟著不合理的字和稀泥,沒底氣。

「轉注」和「假借」這樣有大瑕疵的理論早就應該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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