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幾篇文章,閒來無事就整理了些筆記,在此和大家一起分享,探討下。

1,專制政體的弊端

君主政體的教育旨在提升心智,專制政體的教育旨在降低心智。因此,專制教育必須是奴役性的。說白了,就是要向當專制君主,就得先學會做奴隸。

絕對服從意味着服從者的無知,意味着發號施令者的無知,因爲他無須思考、懷疑和推理,只需表達願望即可。

在專制教育中,每個人都是隔絕的,世界變得狹窄,知識被簡化爲接受畏懼心理和某些極爲簡單的宗教原則或生活常識。在這裏,知識招致危險,競爭就是惹禍,至於美德,是無法與服從和奴隸性相提並論的。

從某種意義上看,專制政體無教育,它取走人的創造和提升,拿走隸屬人往前看的一切,把人培養成服從的順民,然後再把他們變爲奴隸。

2,邊界以外的正義

正義引出的問題不僅關係公民,更關係到社會。

多數人很自然的以爲,愛國是一種美德,但這種美德如何與正義的美德相一致呢?愛國主義是否意味着更看重我們本國社會成員的幸福而不是外國成員的幸福?如果是這樣,公平何以實現呢?真正對此,作家託爾斯泰曾深刻的分析過,最終他得出結論,狹隘的愛國主義是不道德的,因爲愛國主義對自己社會或國家的偏愛態度是以所有對其他國家的不愛爲代價的。

我們該如何全面的定義“愛國主義”呢?如果它僅僅意味着我們必須無條件的支持自己的國家,這是不是偏離了正義的本質呢?

無論如何,深遠的哲學家已經意識到,僅僅支持自己的國家不是真正意義的愛國主義,因爲這種偏愛是自私的,只在本國適用,在道德上它不是正當和公義的。

對此,蘇格拉底認爲一個人對他所居住的城邦有義務保護和愛護,因爲城邦養育和教育了他,通過城邦裏的居住,他與城邦實際上籤訂了一份隱祕的契約,這份契約要求他服從城邦的一切。

但中國哲學家孫子認爲,不能因爲一國的利益而去發動不正義的戰爭,在國與國的對抗中,衝突中的一方在道德上有義務儘可能的限制或使用武力來實現其利益目標。由此,催生了最早的“世界主義”概念。

何爲世界主義者或世界公民?

世界主義者或世界公民通常是指一個不止關心自己的社區和國家,也關心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事情的公民。他們關注世界上不平等的情況,瞭解不公義和貧窮的成因,亦願意承擔責任,身體力行挑戰貧窮與不公義。

世界主義者把世界看做一個命運共同體,他們通常主張我們對所有其他人都負有道德義務,我們所做的事情,要有利於全人類的福祉,不論國籍如何,人種如何,而不是侷限於一個國家,一個種族。例如,哲學家兼經濟學家阿馬蒂亞·森和瑪莎·努斯鮑姆就是這種觀點的忠實捍衛者,他倆認爲社會政策的制定應當幫助人們培養起一種自然能力,然後發展進步,並賦予他們利用這些能力的自由。

說白了,就是正義是全世界的,是所有種族的,而國家只隸屬於一個地區,或一個種族。

3,權利和個體

要想正義,就要賦予公民以權利。從本質上講,權利是一種要求,比如,你是公司的僱員,你對老闆就有一種工資要求的權利。你是學校的學生,你對老師就有一種要求知識獲得的權利。如果你是一個孩子,你就有要求接受教育的權利。不同的是,有些權利或義務是契約性的,比如工資、合同協議等;有些是法律性的,比如酒駕、殺人放火等;而有些屬於自然人權,比如公民的自由、生命等天生的人權;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人權適用於地球上的每一位合法公民,不分國界和種族。

而在國家基礎之上,權利一般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與義務相對應,法學的基本範疇之一,人權概念的核心詞,法律規範的關鍵詞。在家庭、社會、國家、國際關係中隱含或明示的最廣泛,最實際的一個內容。從通常的角度看,權利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爲或不作爲的許可、認定及保障。

所以,我們平時所說的個體,一般指的就是每個國家內的獨立公民,他僅僅適用於本國。

4,墨子與孟子的互駁

中國的墨子認爲,任何種類的偏愛都是不正當,不公平的,甚至以家庭紐帶爲基礎的偏愛,也都是不道德的,而且對家庭成員和社會有害。你不能因爲自己的父親犯了錯,就包庇他。對此,他宣稱,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會裏,我們就會更加相信,我們的父母即便在我們不在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顧。

而儒家的孟子強烈反對這點,他認爲這種思想會讓我們在對待衆人時表現的毫無差別,以至於出現絕對的平等。孟子覺得,我們只對那些養育我們長大成人的人負有特殊的道德責任,這種道德是自然的。在這個層面,我們的同情心發生擴展,通過對小我和自己家庭的體悟,我們的關切會越來越多的波及他人。因此,偏愛那些培養其道德感的人不僅可以接受,而且是道德的基本要求。建立在人倫基礎上的同情心和關愛心,才更牢靠和真實。

5,戰爭是否正義?

當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宣戰時,偏愛就變得極爲明顯。戰爭是否是正義的,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哲學問題。因爲無論戰爭是否正義,都存在一個問題,就是雙方或各自的親人將會面臨生命的死亡和財產的損失。

因此,大多數哲學家都認爲,在發動戰爭時一定要對殺戮何時在道德上可以允許做出一些必要的限制。不然,國家就會打着正義的幌子去行非正義的事情。二戰時期,日本和德國都曾這樣做過,日本還美其名曰爲了大東亞共榮。

正義戰爭支持者試圖讓人們相信,爲了國家而進行的戰爭是正義的,因此在道德上也是被允許的,以及戰爭發生時哪些行動可以被接受。一般情況下大家都自然的以爲,一個國家在受到攻擊時的自我防衛是參戰的一個正當理由。但一個國家戰爭能夠爲了保護無辜的非本國公民而進行合法的開戰,這個問題有很多不同的看法。當有多國捲入戰爭時,這個問題就變得異常尖銳和複雜,因爲我們很難清楚的判斷哪種行動可以被公平的稱之爲防衛,又有哪些情況被界定爲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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