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民参与社会、表达意见的方式,推动了网路舆论监督的快速发展。网路舆论监督已成为当今广受关注与好评的监督方式,成为推动社会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提高公民素质的最好途径。本文采用传播学理论,分析了网路舆论监督的特点,存在的缺陷及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初步阐述网路舆论监督中应该关注的重点。

关 键 词:网路舆论监督,传播控制,理性发展,信息传播

作者简介:孔建会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

当今时代,是个网路信息的时代。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表达方式及生活方式。一切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文化的、道德的领域,都随著互联网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网路舆论监督,作为网路信息时代的一个产物,也迅速发展起来,业已成为广大网民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的平台。自互联网在国内出现以来,国内外的每一件重大事件,都会在网路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与此同时,关于网路舆论监督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

由于网路本身固有的开放性、便捷性、时效性,作为网路传播之一的网路舆论监督得以快速发展,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极大程度的实现,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主体地位日渐形成。网民通过网路,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见解,推进社会制度与法制的建设,推进社会精神文明与法治文明的发展。通过与传统媒体的结合,推动社会舆论监督的发展,为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改进自身不足,更好服务社会提供了理论与信息的支持。

但是,目前网路舆论监督仍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由于网路的开放性、匿名性与主体多样性,使得网路舆论监督的主体合法性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法律意识淡薄等。网路舆论监督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片面性或虚假性的缺陷,以至于会出了现有人通过网路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不满,侵犯他人隐私,形成「网路暴力」的现象。

怎样利用网路这种工具,更好地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怎样消除网路舆论监督的缺陷,使网路舆论监督更有效,更合理合法,是当前研究的重点。本文力求通过对网路舆论监督的特点、缺陷、发展的分析,来探求推动网路舆论监督发展的途径。

一、网路舆论监督的定义

网路舆论监督是指监督主体通过网路了解国家事务,交流意见看法,提供信息线索,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由网路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客、微博及新闻跟帖等形式。是一种主要以决策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

网路舆论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网路舆论,就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有公众舆论、媒体舆论及各种利益集团制造的舆论等。而狭义的网路舆论,则仅仅是指以网民作为舆论主体,在网上表达的舆论。

网路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路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它的本质也是事实监督。其监督主体是网路媒体,包括传统媒体网站、各类新闻网站、博客、微博、论坛或个人跟帖等。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路舆论监督更具有公开、透明、快捷、广泛、互动的特点。

网路舆论监督实现了网路技术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路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现已成为反腐倡廉、民主法制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网路舆论监督的典型事件

(一)「黄丝带」运动,显示网路舆论监督对国际政治的影响。

我国网路舆论监督开始形成的标志性事件是1998年5月的印尼排华事件。当时印尼政府对排华事件的放纵,造成大量当地华人的死伤。在中国政府还没有做出明确的反应前,全世界的华人就在网上发起「黄丝带」运动。通过网路表达对印尼政府的愤慨,表达对当地华人的同情与支持,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全世界都在指责印尼政府,中国政府也做出强烈谴责。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印尼政府不得不有所收敛,开始关注当地华人的权利。

(二)7.23动车追尾事故,显示网路舆论监督对国家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的促进。

今年7月23日涌温线动车追尾,事发后网民在第一时间通过网路发布消息。此后,整个事件的发展都暴露在网路舆论的监督之下。网民通过对铁道部一些做法的质疑,表达对当前社会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看法与不满。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政府一再承诺会彻查追尾真像,温家宝总理也指示要还民众真像。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与研究。大家从现行体制、社会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反思,研究经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中,怎样做到「以人为本」,社会建设与发展的目的是什么。相信这些讨论与研究都会对社会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三)天价香烟事件,展示网路舆论监督在反腐中的巨大作用。

网路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典型事件应该是周久耕的天价香烟事件。周久耕是一位深藏不露的腐败官员,就是因为一盒天价香烟被网民发到网上,引起人们对官员高消费的猜疑。在纪检部门的调查下,其腐败的丑行得以暴露。可见网路舆论监督有优于传统舆论监督的地方。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范围很有限。有些官员虽然很腐败,但是他们大都深藏不露,只有丑行败露或已受到法律制裁之后,舆论监督才能发挥作用。而网路舆论监督则不然,通过网路人们可以把身边发生的事及时地发送到网上,对政府官员随时进行监督。这样就扩大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范围,提高了舆论监督的效率。

(四)「网上虐猫事件」,引起人们对网路舆论监督界限的思考

「网上虐猫事件」是前几年在网路上引起很大争议的一个网路舆论监督事件。一位女士用高跟鞋残忍地杀死一只可爱的小猫,并把这个过程的视频放到网上。这件事让无数人愤慨,一时间网上充满了谩骂、指责,并有人把这位女士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至于这位女士受到了无数的骚扰与人身攻击。

从这件事,人们开始关注「人肉搜索」的问题,学术界与法律界也开始关注网上舆论监督的尺度与法律问题。

(五)药家鑫案,引起人民对舆论影响司法的思考。

药家鑫案几乎是家喻户晓,药家鑫驾车撞人并残忍将其杀害。这件事从一开始就置于网路舆论的监督之下。由于人们对富二代的成见及对其残忍杀人的憎恨,一边倒地对其进行指责与谩骂。直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网民也没有原谅他。然而在事件的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对法律及民意的关系进行思考,开始思考舆论对司法的影响,考虑在一个强大社会舆论的环境下,怎么保证司法的独立及公证,舆论是否会干扰法律的执行。

关于网路舆论监督的例子还很多,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无论怎样都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都对社会的进步都有著积极的作用。

三、网路舆论监督的特点

网路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网路信息交流与传播方式,具有网路传播的范围广、效率高、速度快、互动灵活的特点。同时,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又有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特性。

(一)网路监督者可以自我设置议程

「议程设置理论」是由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提出的,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以此影响著人们对事件重要性的判断。

「议程设置理论」是针对传统媒体而言的。在传统媒体时代,传播权集中在少数媒介手里,媒介不但享有信息的发布、传播权,还可以掌握信息的流向和流量,在传播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而受众则是被动的,缺乏同时接触多个媒介的有效渠道,其主动性的发挥受到极大的限制。

而网路媒体则打破了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基础。因为网路环境是一种开放的环境,信息的传播不可能被完全控制。在网路媒体中,传播权被分散到了广大受众手中,网路信息的流向和流量的很难受到控制,受众在信息传播中有了很大的主动性。这就建构了一种新的传受关系,即信息的传播者与受众处在相对平等的地位上,从而奠定了网路传播中网民自我议程设置的基础。这一点,在微博中体现得极为充分。Web2.0使得网路的互动性加强,每一个网民既是信息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发布信息并引导一个话题,也就是这种自媒体可以自我设置信息传播的议程。

自我议程设置就是网民利用取得的信息,依据自己的理解,对信息的传播采取控制,以达到设置议程的目的。自我议程设置是对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扩展,有时它也可能为传统媒体「设置议程」。

网民自我设置议程使得网路舆论监督更广泛、更快捷、更公平也更能代表大众。它可以打破单一媒体监督的片面性与私利性,可以反映各方面的利益,使监督更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二)网路传播具有「公共领域」中自由、开放、交互性的特点,使得网路监督更透明、更真实、更公平

「公共领域」是指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由各种对话构成。公民可以自由地组合、集合,可自由地表达思想与意见。其核心内涵是平等开放、自由讨论、理性批判、关注普遍利益、达成共识。

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舆论监督,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路发布自己的意见与见解。这种开放性与互交性就形成了网民的「公共领域」。网路信息传播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足不出户,就可与别人进行交流,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重大新闻,具有开放性、即时性的特点,在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公开性。

网路舆论监督利用网路这个开放的平台,在舆论监督中不仅快速、便捷,而且廉价、有效。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的实现。具有 「公共领域」中自由、开放、交互性的特点。

(三)网路传播「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的特点,使得网路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监督的范围更广

「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是由麦克卢汉提出的,他认为广播电视的出现使得原有以期刊报纸为中心的信息传播方式瓦解,信息的传播范围扩大了。

与广播电视相比,网路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成本也更低。网民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事件发布到网上,引起他人的注意。通时也可以通过网路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就这一点来讲,网路信息传播才真正实现了「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

网路传播的这种特点,使网路舆论监督更具广泛性,无论是监督主体还是被监督主体,都更具广泛性。只要你可以利用网路,只要你在这个社会中活动,就可能成为网路舆论的监督者,同时也被整个社会所监督。

(四)网路传播使监督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形成的舆论压力更大

传统的舆论监督成本很高。一是监督渠道不畅造成的时间成本,二是监督手段匮乏造成的人力投入成本,三是难以取得信息而造成的监督范围过小。还有,监督者不可避免地会危及到被监督都的权力、地位或安全。可能造成被监督者对监督者进行打击和报复,使监督者承担监督的风险成本,从而使大家不愿或不敢监督。

互联网的出现,解决舆论监督的渠道与范围的问题,同时在网路舆论监督中,监督者具有的匿名的特征,可以很好地保护监督者的权益,降低了监督的风险成本。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监督中来,增加监督的效果。广泛的监督主体更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提高舆论监督的效果。

四、网路舆论监督的缺陷

虽然网路舆论监督与互联网的发展一样,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但它与生俱来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网路舆论监督还处在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人们在利用网路进行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现了有很多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

(一)网路舆论监督可能会以「刻板成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问题

「刻板成见」是指以高度简单化和概括化的符号,对特殊群体与人群进行社会分类,或隐或现地体现出一系列关乎其行为、个性及历史的价值判断与假定。

人们在接收信息时,往往会依据自己的喜好接收一些信息而屏蔽另一些信息。同时对一个信息的读解,也会受自身喜好与习惯而形成一种固执的偏见。如对于「富二代」、「官二代」、开发商、当权者。当事情发生时,不管实情如何,首先会对这些人产生憎恨与厌恶。认为「富二代」、「官二代」都是纨绔子弟,都会惹是生非;开发商都是唯利是图;城管都是穷凶极恶,这就是「刻板成见」。

在网路监督中,「刻板成见」会使监督者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与成见,依据经验实施监督。「刻板成见」也会引起监督者情绪化的反应,做出带有情绪性的结论。这个结论又会通过网路迅速传播,使监督信息呈现出情绪化、非理性的特征。这样会失去监督的意义,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

(二)网路传播时「把关人」的缺失会造成虚假信息的泛滥

刻板成见不仅会发生在网路舆论监督中,也可能会发生在传统的监督形式中。但传统的舆论监督一般会受到「把关人」的把关,成见会被弱化。而在网路舆论监督中,由于网路的开放性,人们可以自由得发表言论,「把关人」角色会缺失或功能弱化,刻板成见对监督造成的损害就会更大。

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著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在传统的媒体传播中,报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与政府机构一般充当「把关人」的角色。而在网路信息专播中,信息传播的主体分散,利益不同。「把关人」这个角色会消失或功能弱化。这会导致网路上信息的繁杂和无序传播。

网路是一种虚拟的空间,网民在网上大都具有匿名的特点。网路舆论监督者由于匿名,就可以表达自已真实的想法,但也可能通过网路散播虚假、甚至恶意的信息,导致对舆论的误导。

在「把关人」缺失的情况下,网路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在其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同时,负面的影响也在加大,使得网路舆论监督呈现出某些混乱和非理性的状态。普遍的现象就是网上充满著侵犯他人权益、谩骂与人身攻击的现象。

虚假信息的存在,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效力。人们对网上的信息要加以甄别,这样就提高了监督的成本。虚假信息的泛滥,还妨碍人们获得真实信息可能性,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

(三)网路舆论监督中「意见领袖」的缺失会使舆论监督陷入混乱,不能形成合力,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意见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路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在传统媒体信息传播中,信息发布者控制著信息的发布过程,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舆论监督也会依照意见领袖的观点而形成舆论监督的集体意识。在网路舆论监督中,监督的主体分散,利益不同,又受刻板成见的影响,很难形成一个单一的意见领袖。

网路舆论监督中,常常会出现「集体无意识」、「极化倾向」的现象。在网路上,众多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同一件事,不同的观点不能形成合力,这就是集体无意识;带有偏见的群体通过网路进行交流、对撞,可能整体向一个更偏见的方向发展,形成极端观点,这就是「极化倾向」。在没有意见领袖的情况下出现的「集体无意识」或「极化倾向」不但会削弱监督的效果,还可能出现与事实相反的结果。

(四)网路舆论监督中法律制约的缺失会使情绪化的监督形成「网路暴力」,侵犯当事人权利

舆论监督的职责是要对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揭露、批评与监督,是一种软约束。同行政管理与法律制约不同,它不具有迫使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制力,而是借助舆论的压力,形成道德约束或引起司法部门的关注。可见舆论监督在行使其职能时,主要是通过间接手段来达到目的的。它不能超越自己的功能范围,代替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性约束。超出监督的范围就变成一种越权行为,严重的可能触犯法律。网路舆论监督中出现的「人肉搜索」等网路暴力,就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给当事人造成伤害。

(五)虚拟的网路环境会降低道德约束的力量,使网路舆论监督成为危害他人的工具

在社会生活中,道德约束是一种很强的他律手段,让民众限制自我行为,不要触及道德的底线。自身的修养与别人对事物的评价会让人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而在网路环境中,虚拟性使得道德的约束力大大降低。有人就可能会利用网路当作危害他人的工具,散布恶意中伤的谣言。假借监督的晃子,制造带有欺诈、诽谤或攻击性的负面舆论。我们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一是要甄别信息的真假,不要被他人利用,二是要加强自身修养,不要放弃道德的约束。

五、网路舆论监督的理性发展

网路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对网路传媒、网路舆论监督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进行引导。国家就加强网路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了「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究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的要求。网路舆论监督越来越成为社会民主生活中的重要监督方式。因此政府、网路管理者、网民等相关主体,都应加强网路舆论监督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使其朝著有益的、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对网路舆论监督进行规范与引导

加强网路舆论监督行为的规范与引导是推动网路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我国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的途径。可以根据网路舆论监督的特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与引导网路舆论监督行为。

1、构建议程设置

在网路舆论监督还不成熟的情况下,网路管理者要通过网路对舆论监督进行引导。构建网路舆论监督的议事日程,影响受众讨论的议题,引导舆论发展的方向,设定舆论范围,调整受众的情绪。网站及新闻机构,在信息传播时,要设置舆论的议程,控制舆论的范围,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培养「意见领袖」

网路信息传播者在信息传播时,应对信息进行控制,对传播的信息要有鲜明的观点与正确的立场,对网路舆论,应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利用网民的从众心理,引领舆论的方向。使网路监督者能正确运用网路舆论工具,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

网路管理者可以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或培养一些专业人士,对舆论进行建设性的探讨和评论,引导网路舆论向理性的方向发展。

3、设置「把关人」

信息传播者与网路管理者,在信息传播时,要对网上的信息应进行审查,起到「把关人」的作用。对危害社会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要进行控制或屏蔽。在不良信息扩散之前或传播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前,予以及时约束。

(二)加强网路舆论监督中的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

网路舆论监督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多数学者在分析网路舆论监督发展时,其重点也主要是从道德的层面与法律的层面进行的。

1、加强网路传播教育,提高网民素质。

网路舆论监督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监督主体与客体的素质。舆论监督的过程,其实也是网民自我教育的过程。网民在相互交流信息中提高自身素养。对不负责任、偏离事实和共公道德的言论,进行批评或抨击。

网民通过自身教育,提高参与网路舆论监督的水平与热情。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责任意识,不发布虚假、错误的信息和言论。这样就可促进网路舆论监督的发展。社会与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信息传播的管理与教育,提高网民素质。

2、建立有利于网路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

有效的制度是保障网路舆论监督发展的条件,政府应从制度上保障网路舆论监督的发展。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首先要实现信息公开,使公众能够及时地了解事实的真相。这既可监督政府的工作,又可以有效地遏制网路虚假信息的传播。

建立「网上信访」制度,收集民声建议。各级政府可以制定一些具体的制度,使人民可以通过网路的渠道,发表意见、建议。

建立和完善违法追究制度。网路舆论监督在发挥其正面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大量的虚假信息,甚至有人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这些负面的影响降低了网路舆论监督的可信度与权威性,政府应制定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

3、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共同推进舆论监督的发展。

单纯的网路舆论监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社会监督过程中,网路媒体应该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共同发挥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网路舆论监督同其他媒体监督的有机结合,可以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制约,形成一种具有权威性、组织性、规模性的合力,以形成社会大范围内的强有力的监督氛围。让舆论监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打击拐买人口、监控食品安全中,人们充分利网路、广播、电视、报纸各种媒体,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取得了极佳的效果。

六、总结

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推动著网路舆论监督的发展与成熟。从网路舆论监督在我国初露锋芒到现在成为社会舆论监督的主要手段。虽然出现了很多问题,但其巨大的影响力与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我们应当从社会环境与法律制度上,不断完善与推进网路舆论监督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探索研究利用网路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提高舆论监督的效率。

参考资料

1、胡锦涛:《以创新的精神加强网路文化建设和管理》。2、彭兰,《网路传播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5、金梦玉主编《网路新闻实务》,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6、SOHU网

7、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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